【導讀】浙江省自考生可以進行論文寫作時需要考生在指導老師的安排下完成,完成論文后考生需要進行論文答辯。
一、論文答辯要求
1、論文在老師指導下修改合格后,方可進行答辯。
2、論文答辯時需制作PPT,答辯時需使用能播放PPT的場所。
3、論文答辯時長由各學院根據自身學科特點自行安排。
二、論文寫作及修改
分配論文指導教師后,請各考生盡快上傳論文初稿。論文初稿應至少包括論文摘要、正文、參考文獻三項內容,同時注意論文的格式須符合基本要求。考生須在初稿中留下自己的姓名、準考證號、聯系方式等資料,以便指導教師開展指導;考生在修改論文時,必須將修改部分用下劃線或紅色字體清楚地標示出來,以便指導教師審閱。考生應根據指導教師提出的修改意見認真修改并上傳修改后的論文至寫作平臺,直至論文達到定稿要求,原則上若指導教師在論文定稿截止時仍不同意定稿則默認為論文成績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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