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因工作崗位變動、專業不對口等原因確需改報(轉)專業,申請者應持準考證和課程合格證書,在報名前向所在地市浙江自學考試辦公室提出申請,經地市浙江自學考試辦公室簽署意見,報省浙江自學考試辦公室審批后,方可改報專業。
(2)跨省轉考者,在轉入省無原報考專業的,經轉入省考辦同意后,可改報相近專業參加考試。
(3)經全國考委批準停考的專業,在籍考生可改報相近或其它專業。經批準予以改報專業的考生,原準考證注銷作廢,換發新證。考生原已合格的課程,如與新報專業課程名稱相同、要求一致的,可以免考。
提醒,考生不要隨意更改專業。考生在報考之前要慎重思考,畢竟中途更改專業會帶來一定的麻煩,并且前期考生的很多投入可能會付諸東流,而新更換的專業又將重頭開始,付出的時間和精力遠遠多于不換專業的考生。如何選專業?要不要換專業?考生都要認真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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