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自考準考證是很重要的證件,關于準考證有一些事情需要注意,那么自考準考證有哪些注意事項呢?
問:浙江省自考準考證有哪些注意事項?
答:浙江省自考準考證注意事項如下:
1、自考準考證由省自考辦統一制作。
2、自考準考證采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制作的專用準考證PVC證芯,準考證須加蓋“浙江省自考準考證專用印章”。
3、考生只能持一個準考證報考和參加考試,直到畢業。
4、準考證號碼為12位,在考生首次報名時由當地自考辦按省自考辦統一規定的規則編排。
5、考生的準考證遺失或損壞,應持身份證到原發證地自考辦提出申請,由原發證地自考辦核實后予以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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