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浙江自考有著嚴格的考試紀律,若出現違規行為,將視情節處以相應懲罰。那么,浙江自考哪些行為會被停考處理?一起來看看吧。
問:浙江自考哪些行為會被停考處理?
答:
1、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的;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的。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同時停考一年。
2、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卷或者強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在考試過程中使用通訊設備的;傳、接物品或者交換試卷、答案、草稿紙的;評卷過程中被發現答卷答案雷同的被認定為考試作弊,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同時停考兩年。
3、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的;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等信息的;故意銷毀試卷、答案或者考試材料的。認定為考試作弊,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同時停考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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