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浙江自考一年有兩次申請轉出的機會,一般考生可以在每年的2月、8月下旬提交轉出申請。由于辦理轉出的時間有限,考生一定要嚴格按流程提交轉出申請材料,確保自身符合轉出條件,否則將無法通過系統審核,將已合格的自考課程成績轉出到省外。那么,浙江自考申請轉出成績需要注意什么?跟著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浙江自考申請轉出成績需要注意什么?
1、考生本人需要持有效居民身份證、轉出地準考證和轉入地準考證到轉出地省級或者經省級考辦授權的地級考辦,對轉出電子檔案信息進行現場確認,并在轉出地省級考辦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轉出)登記表》上簽字。
2、考生應當在轉入地取得一門或者一門以上課程合格成績,并取得轉入地考籍后,再辦理轉出手續。
3、考生在因違反有關考試管理規定被停考或者延遲畢業期間,不得轉出。
4、已經取得某專業全部課程合格成績的考生,只能在原報考地省級考辦辦理畢業手續,不得轉出。
5、免考取得的課程合格成績不得轉出。未通過理論課程考核的,其對應的實踐環節考核成績不得轉出。畢業論文成績不得轉出。
6、考生辦理轉入手續未滿一年的,不得轉出。
7、在轉入手續未辦理完結之前,轉出地應保持考生的在籍狀態。
如果考生不清楚具體的免考操作步驟,可以參考《2022年下半年浙江自考轉出辦理指南》進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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