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浙江自考生因工作、生活原因,要將已合格的成績轉出到外省,通常可以在2月、8月下旬登錄系統,填寫浙江自考成績轉出申請表。審批通過的課程成績,將自動轉入外省,繼續保留使用。若考生尚未取得外省考籍,或違規轉出規定,則無法通過審核。下面一起來看看2023上半年浙江自考成績轉出要求吧。
2023上半年浙江自考成績轉出要求:
1、考生需要在外省參加自學考試,取得至少一門課程考試合格,獲得轉入地考籍。
2、因違反有關考試管理規定被停考或者延遲畢業期間,不得轉出。
3、已經取得某專業全部課程合格成績的考生,課程成績不得轉出。
4、浙江自考實踐考核成績、論文成績、免考課程成績,不得轉出。
5、考生辦理浙江自考轉入手續不滿一年,不得轉出。
若考生滿足成績轉出申請要求,則可以在2月21-28日辦理浙江自考轉出手續。
具體的轉出申請步驟可以參考《2023年上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際轉考(轉出)辦理指南》。
錯過轉出申請機會的考生,可以等待下半年的浙江自考轉出申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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