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寧波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3年直屬高中段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甬教基〔2023〕103號)精神,決定今年直屬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美術、籃球、足球項目實行統一測試,現就做好統一測試工作通知如下:
一、報名
1、美術專業報名資格
符合中心城區普通高中報考條件、有一定美術專業基礎、有意向報考直屬普通高中美術特色班或特長生、無色盲色弱的學生均可報名。網上報名時必須上傳一份由正規醫院或就讀學校醫務室出具的色感檢查證明(須蓋有醫院或校醫室公章,有主檢人簽名),色感檢查證明拍照或掃描后以圖片形式上傳。
注:鑒于高考體檢中色盲色弱考生將無法被高校美術類專業錄取,請考生務必慎重對待此項檢查。
2、籃球、足球專業報名資格
普高類招生學校報名資格:符合中心城區普通高中報考條件,在初中階段參加市級及以上教育、體育行政部門主辦的相應項目比賽取得個人項目前六名,集體項目前八名的應屆初三學生,或參加區縣級教育、體育行政部門主辦的相應項目比賽取得個人、集體項目前三名的應屆初三學生。
中職類招生學校報名資格:在初中階段參加區(縣、市)及以上教育(體育)行政部門主辦的相應項目比賽中獲獎。
網上報名時必須提供比賽獲獎證書,拍照或掃描后以圖片形式上傳。
3、報名辦法
符合條件的考生于5月13日上午8:00至5月14日下午17:00登錄寧波市中考中招系統(zkzz.nbedu.net.cn)自行報名。其中美術統測考生須選擇“美術統測”項目。普高籃球、足球統測考生須選擇“普高籃球統測”、“普高足球守門員統測”、“普高足球非守門員統測”項目,中職籃球、足球統測考生須選擇“中職籃球統測”、“中職足球守門員統測”、“中職足球非守門員統測”項目,普高類、中職類統測項目不能兼報。
報名結束后,由市教育局中學招生辦公室組織人員審核考生報名資格,審核通過后,將生成準考證。考前各初中學校向所在區教育考試機構領取準考證,分發給本校報名考生。
資格審核未通過考生不得參加專業統測,通過偽造相關材料取得統測資格的,一經查實,統測成績無效。
二、統一測試
統一測試工作由市教育考試院統籌負責,各統測考點具體實施。未按規定時間參加統測的考生視作主動放棄。
1、美術類專業統測
考點:寧波美術學校(甬江職高育才校區)。
測試時間、項目、答題紙規格、滿分分值見下表:
測試成績由“素描得分×60%+色彩得分×40%”合成,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統測考場規則見附件1,沒有參加美術類專業統一測試或測試成績在60分以下的考生不能填報美術特色班、美術特長生招生志愿。
考生參加測試時,要帶上準考證,自帶畫架、畫板、作畫工具(鉛筆或炭筆,色彩畫筆)、顏料(水彩或水粉)等。
2、籃球、足球專業統測
統測考場規則見附件2,統測方法與評分標準見附件3、4,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沒有參加籃球、足球專業統一測試或測試成績在60分以下的考生不能填報對應招生志愿,普高類、中職類合格項目只能填報對應普高、中職類項目志愿,且兩者志愿不能兼報。
考生參加統一測試時,運動服裝、運動鞋自備,嚴禁穿著含有培訓機構、學校名稱、姓名等信息的服裝和佩飾等參加考試。
三、成績發布
5月25日14:00后在寧波市中考中招系統(zkzz.nbedu.net.cn)公布測試成績,考生可自行登錄查詢。
四、成績復核
1. 考生若對測試成績有異議,可向初中學校提出成績復核。學校匯總后報當地考試主管部門。
2. 參照高考,成績復核主要核查成績處理各環節有無差錯,不重新評卷、評分。考生本人及家長(監護人)不查閱答卷。成績復核結果由學校告知考生。
附件1 美術類專業統測考場規則
一、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試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二、憑準考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應主動接受監考員按規定進行的身份驗證和對隨身物品等進行的必要檢查。
三、除與美術考試有關的文具、簡易小畫架(限高度在1.2米以下,無圖案)、畫板、夾子或圖釘、洗筆桶、干毛巾、無商標紙的飲料等必需的考試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帶入試場。嚴禁攜帶書刊、稿紙、各種類型的圖片畫像、各種通訊工具(如手機等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電子存儲記憶錄放(照相)設備和電吹風等物品進入試場。
四、入場后,對號入座。領到答卷紙和試卷后,應在指定位置和規定時間內,用書寫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準確、清楚地填寫自己的姓名和準考證號。凡漏填、錯填或書寫字跡不清的答卷,影響評卷結果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遇試卷、答卷紙分發錯誤、嚴重破損及試題字跡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頁等問題,應舉手詢問,在開考前報告監考員;開考后,再行報告、更換的,延誤的考試時間不予延長;考試過程中因考生個人原因造成答卷紙破損、污損的,或中途要求重新答題作畫的,不得要求更換答卷紙;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員詢問。
五、開考信號發出后方可開始答題。
六、開考15分鐘后不得進入考點參加當次科目考試。考試結束前30分鐘后方可交卷出場。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試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七、素描考試,限黑色鉛筆、黑色炭筆類工具表現;色彩考試,限水粉、水彩形式表現。在答卷規定的區域內答題。不得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得在答卷和準考證上做任何標記。
八、不得對試題、答卷拍照攝像。在試場內須保持安靜,不得吸煙,不得喧嘩,不得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得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得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卷,不得傳遞文具、物品等,不得將試卷、答卷帶出試場。
九、不得擅自揭撕、調換、損壞、弄臟和涂改條形碼。不得隨意增加或減少試題內容。不符合試題規定和要求作圖的,按59分以下分數處理。不得在畫板、試卷上畫小構圖,不得改變靜物的基本顏色,不得在試卷的空余部位畫局部。確需使用定畫液的,須在考試結束后,在監考員的監督下使用。提前交卷出場的,須在監考員或流動監考員的監督下使用定畫液。
十、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立即停筆,在監考員依序收齊答卷、試卷后,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試場。
十一、如不遵守考場規則,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規行為的,本科目測試成績無效;有作弊行為的,本次美術統測各科目成績無效。
附件2 籃球、足球統測考場規則
一、自覺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憑《準考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錯過檢錄或報到時間者,不得進場考試,按棄考處理。應主動接受考試工作人員按規定進行的身份驗證、身體健康監測和對隨身物品等進行的必要檢查。
三、考生嚴禁穿著含有培訓機構、學校名稱、姓名等信息的服裝和佩飾等參加考試。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手機等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照相攝像和電子存儲記憶錄放等設備進入考場。
四、進入候考區、考場后,聽從考試工作人員的安排和調度,主動配合考試工作人員做好檢錄、核對和登記等工作。與考試無關人員不得陪同進入候考區和考場。
五、在規定報到時間15分鐘后的遲到考生不得進入考點參加考試,視作棄權處理。
六、進入候考區、考場后,不得使用通訊工具、不得拍照攝像、不得隨便走動、不得吸煙、不得大聲喧嘩、不得聯系接觸考評員、不得接受任何人員的技術指導、不得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
七、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考試內容,如身體出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報告考試工作人員。
八、考試結束后,立即離開考場和候考區,不得在考場和候考區附近逗留、大聲喧嘩。
九、嚴禁服用體育比賽中的禁用藥品。
十、如不遵守考場規則,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規行為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確定的程序和規定嚴肅處理,并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考生在本次考試中有作弊行為的,本次專項統一測試成績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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