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在我院報名參加高考的社會考生:
2023年高考第一輪志愿填報已結束,后續(xù)錄取及第二輪志愿填報工作將按計劃展開。根據《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被高校錄取的考生紙質檔案由考生本人自帶到錄取學校。為確保考生及時順利報到,從今年起,我院將集中開展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市直屬社會考生檔案組建工作,具體內容如下:
一、辦理對象
已收到高校錄取通知書的“溫州市區(qū)報名點”社會考生(含鹿城、龍灣、甌海、洞頭戶籍)。回原畢業(yè)高中報名高考的往屆生,請回原畢業(yè)高中學校組檔。
二、辦理時間
整個檔案組建工作分兩批進行,請考生自主選擇。
辦理時間1:8月26日9:00-11:30,14:30-17:30。
辦理時間2:9月9日9:00-11:30,14:30-17:30。
三、辦理地點
溫州市教育局11樓1115室(市府路490號)。
四、攜帶材料
1.參加新課改的應屆考生:①浙江省普通高中畢業(yè)生登記表(由畢業(yè)高中提供)②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基本信息表(由畢業(yè)高中提供)③錄取通知書。
2.往屆考生和未參加新課改的應屆考生:①原紙質檔案(由畢業(yè)高中提供)②錄取通知書③已簽署意見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詳見溫州市教育招生考試網附件,考生須自行下載打印,交送原畢業(yè)高中(或就讀高中)簽署意見并蓋章。(無就讀學校或工作單位的社會考生原則上由所屬的社區(qū)、鄉(xiāng)鎮(zhèn)或街道辦事處鑒定)
五、注意事項
考生向學校、社區(qū)、鄉(xiāng)鎮(zhèn)或街道辦理思想品德考核事項時,請?zhí)崆奥撓到涋k人,主動提供相關真實的政治思想、品德、學習、工作表現材料,以便所在學校或單位對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進行全面準確的考核和鑒定。
溫州市教育考試院
2023年7月5日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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