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2023年4、10月廣東省自學考試開考課程考試時間安排和使用教材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自學考試辦公室,主考學校:
根據教育部教育考試院《關于2023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全國統考課程考試安排有關事項的通知》(教考試院函〔2022〕90號)相關要求,現將2023年4、10月我省自學考試開考課程考試時間安排和使用教材公布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課程安排
(一)考試時間:4月15、16日;10月28、29日。
(二)課程安排:各專業開考課程具體時間安排詳見附件1、2。
其中,《關于穩妥解決2022年4月自學考試延期考試相關問題的通知》(粵考辦〔2022〕8號)中限期停考專業順延的全國統一命題課程安排在4月考試。
二、教材情況及命題原則
(一)各門課程使用教材詳見附件3。
(二)根據教育部教育考試院安排,高等數學(工專)(課程代碼:00022)、高等數學(工本)(課程代碼:00023)、概率論與數理統計(經管類)(課程代碼:04183)和線性代數(課程代碼:04184)4門課程預計2023年10月使用新大綱、教材(附件3備注列)。如有變化,另文通知。
(三)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部分法律法規和經濟政策將會作出相應調整和改變,在命題時將把從考試之日起前6個月由全國人大頒布的法律和國務院頒布的法規列入相應課程的考試范圍。凡大綱、教材內容與現行法律、法規不符的,以現行法律、法規為準。
三、其他事項
(一)2023年4月15日下午和10月28日上午開考的“計算機應用基礎(課程代碼:00018)”課程,僅接受香港籍考生在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報考。
(二)監所管理(專業代碼:330101K)為委托開考專業,僅接受通過廣東省司法廳(或其委托部門、單位)資格審核的限定對象報考,考生不按要求報考的,責任自負。
(三)請各地市自考辦、主考學校做好相關工作。如因疫情防控工作或其他因素導致考試安排調整的,另行通知。
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2022年11月21日
聲明:
(一)由于考試政策等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本網站所提供的考試信息僅供參考,請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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