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關于調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人力資源管理等五個本科專業主考學校及停考公共關系本科專業的通知》(蘇考委辦〔2020〕1號)和省考委辦《關于順延南京大學自學考試人力資源管理等六個本科專業停考過渡期的公告》要求,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南京大學主考的人力資源管理、行政管理、工商管理、法學、廣告學、公共關系學等6個本科專業畢業證書頒發的截止時間為2023年6月30日。學士學位證書頒發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上半年,具體安排以南京大學發布的學位申請通知為準。凡符合南京大學畢業條件、學位授予條件的考生,須按期申請南京大學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逾期不再辦理。
二、從2023年下半年起,南京大學主考的人力資源管理、行政管理、工商管理、法學、廣告學等5個本科專業的主考學校將進行相應調整。人力資源管理本科專業主考學校調整為河海大學、蘇州大學,河海大學主考地區為南京市、徐州市、連云港市、淮安市、揚州市、鎮江市、宿遷市,蘇州大學主考地區為無錫市、常州市、蘇州市、南通市、鹽城市、泰州市;行政管理本科專業主考學校調整為南京師范大學;工商管理本科專業主考學校調整為南京農業大學;法學本科專業主考學校調整為蘇州大學;廣告學本科專業主考學校調整為南京郵電大學。
因主考學校調整,涉及調整專業且無新主考學校準考證的考生,如需報考2023年7月自學考試,須按新主考學校重新注冊。
三、從2023年下半年起,考生可使用南京大學相關專業合格及以上的畢業論文成績申請新主考學校畢業證書,但不能申請學位證書。考生如需申請學位證書,須在畢業申請前按照新主考學校的相關要求完成畢業論文且達到學校學位授予標準。已取得南京大學人力資源管理專業畢業論文合格及以上成績的考生,須使用新主考學校主考地區的準考證申請對應學校的畢業證書。未取得南京大學人力資源管理專業畢業論文合格及以上成績的考生,在申請新主考學校人力資源管理專業畢業證書前,須取得相應學校的畢業論文合格及以上成績,并使用相應學校主考地區的準考證辦理畢業登記。
江蘇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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