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學 籍 證 明
茲有學生 , 性別 , 年 月出生,身份證號 ,學號 ,是我校(院) 專業 師范類/非師范類 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專科/研究生在校學生,該生于 年 月入學,學制 年。若該生在校期間順利完成學業,達到學校相關要求,將于 年 月畢業,取得畢業證書。
特此證明。
大學(學院)學籍管理部門
(蓋章)
年 月 日
注:1.本證明僅供列入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的本科、專科在校畢業班學生及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報考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使用;
2.本證明由考生所在學校學籍管理部門蓋章后生效,二級學院蓋章無效;
3.如因學籍證明信息差錯造成的遺留問題由考生及所在院校負責;
4.報名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現場資格審核時,須提交此證明原件,復印件無效。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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