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區社會個別考生:
根據《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現將往屆生和應屆非新課改社會個別考生思想品德考核辦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辦理對象
往屆生和應屆非新課改社會個別考生。
二、辦理方式及要求
考生須自行下載打印《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1)于2023年6月11日至7月11日,交送所在學校或單位(無就讀學校或工作單位的考生原則上由所屬的社區、鄉鎮或街道辦事處鑒定)簽署意見并蓋章。
考生辦理思想品德考核事項時,請提前聯系所在社區和街道,及時了解辦理點對接人及上班時間等具體事項,主動提供相關真實的政治思想、品德、學習、工作表現材料,以便所在學校或單位對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進行全面準確的考核和鑒定。
三、送交時間
2023年9月4日-9月5日,錄取考生檔案和相關部門已簽署意見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由考生本人上交市教育考試院高考科(憑錄取通知書和高考準考證),我科密封蓋章后由考生送交錄取院校。
杭州市教育考試院
2023年5月23日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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