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應認真閱讀《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摘錄)》、《刑法修正案(九)(摘錄)》、《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摘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考場規則》、《考試科目與時間表》等材料。考試期間全程啟用視頻監控,考生應誠信應考,嚴禁攜帶手機、智能手表(手環)、藍牙耳機等各種無線通訊工具、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涂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
?特別提醒:每科目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考生應立即停筆,如果繼續答題將作為考試違紀處理,取消本科目考試成績。自2020級高一學生開始,我省學考按年級定時定科,如本次學考某科目被取消成績后,需要待一年后該科目開考方可再次報名,請考生務必認真對待學考,以免影響相應選考科目的考試機會。
?二、考生非必要不攜帶手機等電子設備赴考。所有考生須簽訂《考生不攜帶通訊工具進入考點承諾書》(附件7),在校生統一由報名點學校組織簽訂;社會個別生須自行下載打印并簽訂此承諾書,在進入考點時主動上交考點學校。本次考試對考生違規物品的安全檢查實行“二次安檢制”。
?首次安檢時,在校生應當將所有與考試無關的物品上交送考教師,社會個別生應當將所有與考試無關的物品放置于考點指定的臨時存放處,一律不得帶入考試警戒區。建議考生將考試必備用品裝入透明文具袋,對于保溫杯、雨傘、鋼尺等可能引發金屬探測報警的物品可酌情考慮替換。進入考場時,考點將對考生逐個進行第二次檢查。安檢過程中檢查出的違規物品,不得帶入考試警戒區和考場。考生應主動配合工作人員完成安檢工作,不得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工作職責。
?三、考生應高度重視交通、住宿、飲食安全和自我防護,做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責任人,以最好的狀態參加考試。考生應在考前熟悉考點位置,事先了解考點考試期間交通狀況,充分估計赴考時間,為二次安檢、入場檢查預留充足的時間,以免誤考。臨界點入校考生也必須嚴格按流程實行二次安檢,因此延誤的考試時間不予補時,相關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考生應配合考點學校的工作,并在規定時間盡早有序進入考場坐定,避免影響考試實施進程。考生可于6月30日15:30 - 17:00在考點校門口查看考點平面圖和考場分布示意圖。
?四、考生于6月28日可登錄報名系統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憑《準考證》、《身份證》參加考試。
?考試答題中應注意:
?(1)準確、清楚地填涂姓名、準考證號、座位號等個人信息。
?(2)考生務必在規定的答題區域內答題,防止出現答題區域錯位等問題。
杭州市教育考試院高考科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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