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23年10月自學考試將于10月28日-29日進行!為避免考生耽誤考試,特此考前提醒。
一、考試時間節點
考試日期:10月28日(星期六)、10月29日(星期日)
考試時間: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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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尚未打印準考證,請及時登錄浙江省自學考試信息網(zk.zjzs.net)打印準考證,認真閱讀準考證上的“注意事項”,準確掌握考試時間、考點地址等信息,提前熟悉考點位置,規劃好出行時間和路線,考試當天建議考生考前1小時到達考點,接受身份核驗、違規物品檢查等,以免影響考試。
二、入場注意事項
1.準備好考試證件
考生進入考點須主動出示①本人準考證/考試通知單②有效居民身份證件。因手機禁止帶入考點封閉區以內,無法通過查看手機內的電子身份證核驗身份,故電子身份證不作為考試入場有效證件使用。身份證丟失的考生請及時到當地派出所辦理臨時身份證。
2.規范攜帶考試用品
考生只準攜帶0.5毫米黑色墨水的簽字筆、鉛筆、圓規、直尺、三角板、橡皮等必需的文具用品(部分課程可帶不帶存貯功能的普通計算器、水彩筆);考生嚴禁攜帶各種通信工具進入考場,如已攜帶,在開考前應放在考場指定位置,否則開考后按違規處理。
三、答題注意事項
1.筆跡采集不能忘。考生必須按要求填寫答題卡上的筆跡采集內容,未按要求在答題卡上填寫“筆跡確認部分”內容的,成績無效。
2.基本信息不能錯。考生必須在答題卡指定的位置上正確、清楚地填寫準考證號、姓名等。
3.大小題號須區分。考生答題時必須分別在“大題號區”、“小題號區” 注明相應題號,大題號用大寫數字填寫,如:一、二等,小題號用阿拉伯數字填寫,如 31、32 等。答題字跡要工整清楚,未按要求答題或答案寫在答題區域以外的(包括試卷和草稿紙上),一律無效。
請注意:試題、答題卡、草稿紙等均屬于涉考材料,不允許以任何方式拍照傳出或帶離考場。
四、務必誠信應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新增了考試作弊罪的條款。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考試期間,考場全程錄音錄像,對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教育考試部門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3號《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并將違規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
考試期間,考點將設立考風考紀舉報箱,接受廣大考生監督和舉報。請考生不要輕信各種兜售“試題或答案”的詐騙信息,如有線索可及時與有關部門聯系,共同抵制有害信息的侵擾,保護自己的正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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