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報考浙江自考本科的考生,在畢業時除了能夠領取到畢業證書,還有機會申請到學位證書。由于每個院校授予學位的條件不同,考生一定要認真核對申報學位的條件,不滿足申報條件是無法領取學位證書的。除此以外,每個人有且僅有一次申報學位的機會,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及時辦理相關手續。那么,浙江自考申報學位需要注意什么?跟著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浙江自考申報學位需要注意什么?
1、根據浙江自考規定,浙江自考學位證的申請時間只有一年時間,如果考生畢業超過一年時間,默認放棄學位申請資格。因此想要拿到對學位證的考生一定不要錯過申請時間,逾期是不能辦理的。
2、浙江自考申報學位的具體要求不同,需要申請學位證書的考生,其主干課目的平均分、論文成績應達到院校要求。如果考生主干科目平均分未能達到學位申請條件,可以在畢業前重新參加報考對應的課程,從而拉高課程的平均分,之后再辦理畢業,按流程申請學位證書。具體的學位申請條件限制可以進入主考院校的網站查看。
3、浙江自考生每人有且僅有一次申報學位證書的機會,考生要對自己提交的申報材料仔細檢查,因個人原因導致無法驗證信息真偽、申報材料缺失,最終將無法通過審核,也就無法領取學位證書。
4、需要申請學位證書的考生必須參加學位英語考試并取得合格成績,否則是沒有資格申請自考學位證書的。
5、只有浙江自考本科生才有機會申請到學位證書,浙江自考專科在畢業時只能領取專科畢業證書。
浙江自考學位證申請流程:
1、浙江自考本科畢業生符合學士學位審批條件,于發畢業證的同時向當地教育考試院或自學考試辦公室提出申請,填寫學士學位表一式2份,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張。
2、市考試院或自考辦對申請人檔案材料(包括本科畢業生鑒定表、畢業論文原件及論文成績單)和畢業生填寫的學士學位評定表進行審定,無誤后報省考試院。
3、省考試院整理匯總各市地申報的學士學位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合格者將考生檔案材料與學土學位名冊于每年4月推薦給有授予權的主考學校。
4、主考學校學士學位主管部門和學術委員會按要求對申請學位者逐個評審,評審合格,授予學士學位,未通過者不再補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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