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浙江自考考生在學位證申請審核通過后就可以等著辦法學士學位證了,今天浙江自考網小編帶大家一起看看浙江自考本科學士學位授予程序。
一、授予學位程序
1 、參加學位外國語考試的考生在各主考學校報名。
2 、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擬申請學位者,須持本科畢業證書和外國語考試合格證,到主考學校學位辦申請并填寫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申請表,經工作單位或有關學校審核,省自考辦審核成績后,交主考學校成教院(自考中心),報學校學位委員會審核。
3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申請學位者應向主考學校學位主管部門交納考務、評審等費用,具體標準按有關文件精神執行。同時向主考學校繳納一科次的報名費。
4 、主考學校學位辦將評審結果等相關材料報送省學位辦備案,同時送省自考辦一份備查。
二、補授情況
往屆未授予學士學位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一律不再補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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