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浙江自考轉考具體流程是怎樣的?浙江自考生如果因為工作或家庭原因要去別的城市生活,是可以進行轉考的。那么具體的轉考流程是怎樣的呢?下面浙江自考網就來解答一下。
浙江自考轉考流程是怎樣的?
浙江自考轉入流程:
(1)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轉入手續。其中,考生檔案在3月份轉入我省的,辦理時限為當年的3月1—25日;考生檔案在9月份轉入我省的,辦理時限為當年的9月1—25日;如逾期辦理,考生檔案將被退回轉出省。
(2)考生登錄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通過考籍管理模塊中的外省轉入功能,查實我省考辦已經接收到轉出省考辦寄出的考籍檔案,記下外檔號,打印《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轉入)登記表》,并簽名確認;然后向縣(區)考辦提交該登記表以及我省準考證、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并在復印件注明外檔號。
(3)考生在我省記錄的個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號)必須與轉出省所記錄的個人信息一致,如有變更,須提供公安部門的相關有效證明材料。
(4)縣(區)考辦收集考生材料,驗核考生材料后,打印《外省考生考籍轉入憑證》交考生,證件原件退回考生。縣(區)考辦將考生材料統一集中報市考辦。市考辦驗核考生材料后,在復印件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分別在每年3月和9月的規定時間里(具體時間查看教育考試院官網公告)將考生材料以及《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轉入)登記表》上報省考辦。
(5)省考辦審核后,不返回書面結果,考生可通過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查詢審核結果。審核通過的考生,可使用該系統的畢業預測功能查詢報考專業所需通過的課程。
浙江自考轉出流程:
(1)省考辦審核通過后的考生考籍檔案將按分別于每年上半年3月上旬和下半年9月上旬寄出。其中,申請上半年轉出的考生,必須在2月15日前辦理轉出手續(具體時間詳見各地市考辦有關通知);申請下半年轉出的考生,必須在8月15日前辦理轉出手續(具體時間詳見各地市考辦有關通知)。
(2)考生的個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號)必須與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記錄信息一致,如有變動,應先辦理考籍信息更正手續。
(3)考生須將同一準考證的全部有效成績一次性轉出,如需同時將兩個以上準考證的成績轉往同一省份,須先辦理合并準考證,再使用目的準考證辦理轉出手續。
考生登錄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通過考籍管理模塊中的轉出外省功能提交轉出申請,打印《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轉出)登記表》后,簽字確認;然后在當地市考辦規定時間內向縣(區)考辦提交該登記表、我省及外省準考證、身份證等有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4)每年3月和9月的規定時間里,考生可以登錄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查詢轉出的相關情況。若轉出成功,可按轉入省有關規定辦理轉入手續。
(5)考籍檔案轉出后,我省不再保留考生的考籍信息及成績,考生亦不可再使用已轉出的準考證辦理相關考籍業務。
聲明:
(一)由于考試政策等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本網站所提供的考試信息僅供參考,請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二)本網站在文章內容來源出處標注為其他平臺的稿件均為轉載稿,免費轉載出于非商業性學習目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您對內容、版權等問題存在異議請與本站聯系,我們會及時進行處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