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外省自考生如需將考籍轉入浙江省繼續自考需要符合以下考籍轉入條件,以下是浙江自考網的 總結的浙江自考考籍轉入手續。
浙江省自考考籍轉入條件和考籍轉考手續
一、考籍轉入條件
1、由外省轉入我省時,須在我省取得1門以上理論課程合格成績。考生未取得我省自學考試理論課程合格成績的,不得申請辦理轉入手續;我省各專業中未開設的課程不予轉入。
2、未通過理論課程考核的,其對應的實踐環節考核成績不得轉出。
3、免考取得的課程合格成績和畢業論文成績不得轉出。
4、考生因違反有關考試管理規定被停考或者延遲畢業期間,不得轉出。
5、已取得某專業全部課程合格成績的考生,只能在原報考地省級考辦辦理畢業手續,不得轉出。
6、轉入考生應在我省取得專科不少于5門、本科不少于4門合格成績,方可在我省申辦畢業手續。
注:省際轉考分由我省轉出考籍及由外省轉入考籍兩類。轉考手續由省級自學考試機構直接負責并實施,均采用網上申請的方式辦理。
二、考籍轉考手續
(1)考生直接在轉入地作為新生報考,取得準考證,并參加考試,考后半年可登錄本省教育考試院網網站自學考試網上轉考,辦理轉考申請。
(2)考生網上轉考申請成功后,下載打印轉考審核結果,通過完所有自考考試科目之后,在畢業申請時,將此單上交自考辦即可。
(3)網上轉考時間:上半年2月—5月,下半年8月—11月(具體以各省當年的公布的時間為準)2、無論是省內轉考,還是省際轉考,各級考辦要嚴格考生的轉考手續,無正當理由不予辦理。沒有辦理轉考手續,擅自以新生名義在異地報考者,按不同的考生報考對待,畢業時不予合并在籍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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