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的浙江自考生在學習的過程中經常會出現這樣的問題,也就是想要進行轉考,去別的省市繼續完成學業,那么都應該辦理哪些手續呢。本文將就浙江自考轉入、轉出的流程加以介紹。
一、取得現在省市的準考證
首先,在需要轉入的省市報名,取得需要轉入省市的準考證。
二、到原考籍所在地辦理轉出
各地考辦辦公時間(部分省市全年辦公,部分省市只在固定日期辦公,請密切關注教育網站的各地信息)辦理考籍轉移的考生須持準考證、單科合格證書和居民身份證,轉入省市的準考證,到轉出考籍所在區、縣(市)招考辦辦理轉出手續。
三、辦理轉出手續的過程
辦理過程中考生本人須認真復查《考籍轉移通知單》中轉出的科目和成績,核對無誤后簽字確認,并將準考證交回浙江自考辦。
四、到現在省市辦理轉入手續
考生應在轉入省市浙江自考辦辦公時間,持轉出省市考辦開具的轉出證明,和兩個省市的準考證、身份證辦理轉入手續。
五、針對特殊規定
部分省市對浙江自考轉入的考生有嚴格限制,如將專科考籍轉入北京需要在北京考滿5門課程才可以辦理北京地區的畢業證,將本科考籍轉入北京則要考滿4門才可以辦理畢業證,針對這些不同的政策,考生最好致電當地考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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