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浙江自學考試屬于國家級別考試,由于考試難度比較大,畢業證含金量比較高,所以每年往往有考生鋌而走險以身試法,相對而言,高教浙江自考對違紀的打擊力度也是非常大的,無憂考網奉勸大家還是要腳踏實地的認真考好每一科, 作弊違紀是得不償失的。 《高等教育浙江自學考試暫行條例》規定:為嚴肅浙江自學考試紀律,維護考試信譽,確保評卷質量,對評卷工作中違紀問題,視其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以下處理:
第三十七條
高等教育浙江自學考試應考者在考試中 夾帶、傳遞、抄襲、換卷、代考等舞弊行為以及其他違 反考試規則的行為,省考委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取消考試成績、停考一至三年的處罰。
第三十八條高等教育浙江自學考試工作人員和考試組織工作參與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省考委或其所在單位取消其考試工作人員資格或給予行政處分:
(一)涂改應考者試卷、考試分數及其他考籍檔案材料的;
(二)在應考者證明材料中弄虛作假的;
(三)縱容他人實施本條(一)、(二)項舞弊行為的。
第三十九條 有下列破壞高等教育浙江自學考試工作行為之一的個人,由公安機關或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一)盜竊或泄露試題及其它有關保密材料;
(二)擾亂考場秩序不聽勸阻的;
(三)利用職權徇私舞弊,情節嚴重的。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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