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考試(以下簡稱學歷文憑考試)考生完成教學計劃全部課程考試和實踐性教學環節,成績合格,經思想品德鑒定符合要求者,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審定后發給畢業證書,學歷文憑考試試點學校在畢業證書上附署。其工作辦法如下:
一、畢業申請
考生在完成教學計劃全部課程及規定的實踐性環節考核后,持身份證及復印件和《準考證》、兩張二寸近期正面免冠黑白照,在學歷文憑考試試點學校辦理畢業申請手續,填寫《畢業生登記表》,并交納畢業生審定費,其標準參照自學考試畢業生審定費執行。
二、學校承擔的主要工作
(1)各試點學校須按要求組織考生正確、完整、規范地填寫《畢業生登記表》,核對《畢業生登記表》與《畢業生花名冊》上的課程名稱、成績是否一致,對考生的思想品德進行鑒定。
(2)各試點學校要分專業按準考證序號和專業考試計劃中課程排列順序(EXCEL97文件類型)建立畢業生信息庫,并打印畢業生花名冊一式三份,在省自考辦規定的時間內連同畢業生登記表等材料報省自考辦。涉及自學考試課程頂替的,需在備注欄內注明考生參加自學考試的準考證號,并上交自學考試準考證及課程合格證書。
(3)各試點學校將經核對符合要求的畢業生登記表、畢業生花名冊簽署意見加蓋公章后報省自考辦。
(4)畢業證書號按教育部的規定統一為17位數(詳見代碼說明)
三、省考委審定
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根據學歷文憑考試試點學校上報的材料,負責對考生畢業資格的終審,在審定合格的畢業生登記表、畢業生花名冊上簽署意見、加蓋印章。 畢業生花名冊一式三份,學歷文憑考試試點學校、省教育廳、省自考委各一份。
四、學歷文憑考試畢業審定的其它要求均按照《浙江省自學考試畢業生審定辦法》執行
畢業生審定是一項嚴肅的工作,各學歷文憑考試試點學校必須加強領導,指定專人負責,嚴格按政策辦事,杜絕不正之風,確保質量。
浙江自學考試辦公室
以上就是全部內容了,更多浙江自考報名、時間安排、開考院校、開考專業、成績查詢、學籍查詢,問題解答等自考綜合信息可關注浙江自考網與眾多考生一起交流心得體會,及時上岸!
聲明:
(一)由于考試政策等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本網站所提供的考試信息僅供參考,請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二)本網站在文章內容來源出處標注為其他平臺的稿件均為轉載稿,免費轉載出于非商業性學習目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您對內容、版權等問題存在異議請與本站聯系,我們會及時進行處理解決。
相關推薦
2020年04月浙江省自學考試課程安排表匯總
09-142023年10月浙江自考01179非線性編輯教材明細
03-092023年10月浙江自考02126應用文寫作教材明細
03-092023年10月浙江自考00859警察組織行為學教材明細
03-102023年10月浙江自考00160審計學教材明細
03-142018年10月浙江自考1020233物流管理本科畢業及實踐考核科目時間表
08-022020年04月浙江自考4050102秘書專科畢業及實踐考核科目時間表
09-232023年10月浙江自考00230合同法教材明細
03-142018年04月浙江自考4050102秘書專科專業考試安排
07-21浙江自考本科1020208市場營銷2020年4月考哪些課程?什么時間?
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