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有很多考生是第一次報名,不太了解浙江自考學分互認的相關政策,下面浙江自考網將為大家帶來浙江自考學分互認申請條件是什么?一起來看看吧!
浙江自考學分互認申請條件有哪些?
根據自考辦的規定,各專業必須修滿規定的學分才可以申請畢業,浙江自考學分互認課程就相當于將一定學分的必考課程使用另外的課程進行替代,但其學分自考辦仍然承認,如果總學分達到畢業要求,那么相應課程不用在考了,替考的學分課程就能好。
課程考試合格者,發給單科合格證書,并按規定計算學分;及格不是滿分。按照專業考試計劃的要求,每門課程進行一次性考試。
課程考試合格者,發給單科合格證書,并按規定計算學分。
不及格者,可參加下一次該門課程的考試。報考人員可在本地區的開考專業范圍內,自愿選擇考試專業,但根據專業要求對報考對象作職業上必要限制的專業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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