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qū))教育技術中心、臺州灣新區(qū)社發(fā)局、市直屬學校:
為推動臺州市中小學教師積極開展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融合應用,堅持數(shù)字賦能、創(chuàng)新驅動,進一步開展教育信息化研究與探索,決定于2022年12月啟動2023年度臺州市教育信息化研究課題申報工作,現(xiàn)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1.申報課題的內容和范圍:有關教育信息化方面內容的課題均可申報。如:教育數(shù)字化轉型理論與實踐研究;教育信息化促進教育公平研究;教育信息化助力鄉(xiāng)村教育振興研究;教育信息化助推“雙減”政策落實的措施和效果研究;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融合創(chuàng)新研究;人工智能、區(qū)塊鏈、云計算、大數(shù)據(jù)、AR/VR/MR 等新技術推動教育數(shù)字轉型,賦能教育教學變革研究;數(shù)字化學習資源的開發(fā)與應用研究;學校網(wǎng)絡管理與安全研究;基于教育新基建的教育環(huán)境與裝備建設和管理研究等。
2.臺州市教育信息化研究課題實行限額申報,具體數(shù)量為:臨海、溫嶺各30個,其它縣市區(qū)各20個,臺州灣新區(qū)5個,市直屬學校10個。每縣市區(qū)申報教育裝備與實驗教學課題各2項(請在匯總清單備注中填寫“裝備與實驗”)。2023年浙江省教育信息化研究課題申報將從各縣市區(qū)推薦的市教育信息化研究課題申報中擇優(yōu)報送。
3.課題組須進行前期論證,填寫課題申報表(附件1),由本單位負責人簽署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申報材料以電子文檔形式上報,電子文檔以課題申請人“單位+姓名”命名。
4.申報截止時間:2022年12月5日。
5.課題申報者要求具有縣市區(qū)級或以上課題的研究經(jīng)驗(申報材料中應附上相關掃描件)。
6.為提高課題研究質量與效益,課題申報人只能申報一個課題,且不能作為課題組成員參加其它課題的申報;課題組成員不能同時參加兩個及以上課題的研究。課題負責人必須實際主持課題的研究工作,并在研究工作中承擔實質性任務。
7.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申報:(1)課題申報人目前仍承擔省、市課題研究尚未結題的;(2)同一內容課題已在市級及以上立項的;(3)前兩年內發(fā)文中止的課題負責人。
8.凡在課題申報中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并查實后,取消個人兩年申報資格,如已獲準立項的一律按中止處理。課題負責人在課題研究期間要遵守各項承諾,履行約定義務,按期完成研究任務。如課題研究成果被鑒定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譽記錄者,課題負責人兩年內不得申請新課題。
9. 匯總課題申報目錄清單(附件2)和所有申報的課題材料(包括蓋章掃描件)均須由縣市區(qū)課題管理負責人通過臺州市教育局及直屬單位智慧管理系統(tǒng)(http://121.41.41.222:8066/admin釘釘掃描二維碼登錄)統(tǒng)一報送,具體操作說明請見附件3。請各縣市區(qū)課題負責人加強對本年度課題申報的組織、管理和指導,既積極鼓勵又嚴格把關,確保課題申報的質量。
附件1.2023年度臺州市教育信息化研究課題申報評審表.doc
附件2.2023年度臺州市教育信息化研究課題申報清單.xlsx
附件3.2023年度臺州市教育信息化研究課題申報功能說明.docx
臺州市教育技術與信息中心
2022年10月18日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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