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招考辦,各自學考試有關考生:
2021年4月廣東省廣州市自學考試成績將于5月19日公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21年4月廣州自考考試成績公布
2021年4月廣東省自學考試的成績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公布, 5月19日15時,省教育考試院將通過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https://www.eeagd.edu.cn/selfec/)、官微(ID:gdsksy)和廣東教育考試服務網(http://www.eesc.com.cn/)向考生公布成績。
二、網上申請打印課程合格證書 目前廣東省自學考試考生在辦理申請畢業登記等相關手續時不再需要提供紙質的單科課程合格證書,考試成績、考籍數據等信息均以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中的記錄為準。個別確有需求的,將由考生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5月24日- 28日)自行在網上登記申請領取課程合格證書(https://zikao.gzzk.cn/student/hgzdj.asp),各區考辦根據登記記錄發放當期的《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合格證書》(發放地址見附件),過期不予補辦,合格證書發放時間為6月28日。 三、2021年4月廣州自考考試成績復查 (一)考生申請復查??忌鐚Ρ救水敶慰荚嚦煽冇幸蓡枺稍?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5月27日-28日工作時間內,由考生本人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前往指定地點登記查卷申請(申請地址見附件),如不能自行前往的,可由他人攜帶相關證件辦理登記查卷手續。 成績復查是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工作人員查核試卷,查核的內容為試卷是否加錯分、漏加分、登錯分,不涉及評分標準掌握的寬嚴程度。 (二)復查及結果反饋。省教育考試院將組織人員進行復查,復查發現成績有誤的,將予以更正。更正后的成績考生可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進行查詢,通過“報考”模塊中的“查卷結果查詢”功能,即可查詢復查結果;對復查后發現分數有誤的還將書面通知考生(按報考時考生確認的通信地址寄送)。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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