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大學關于開展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指導及抄襲行為檢測工作的通知
各助學單位、社會考生:
為加強我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生的畢業論文(設計)工作,規范學生學術行為,提高畢業論文(設計)的質量與水平。經研究決定,我校將開展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學生畢業論文(設計)指導及抄襲行為檢測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與檢測對象
需申請學士學位未畢業學生的畢業論文(設計)。
二、工作時間安排
(一)在奇大教育系統提交畢業論文(設計)檢測申請(2022年7月6日09:00-7月13日17:00)
1.社會考生。請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注冊并提交畢業論文(設計)檢測申請,超過時間未申請者不再單獨為其辦理。申請結束3個工作日后可登陸系統查看審核結果,若有疑問可致電自考辦。
2.助學考生。在助學機構報名學習的考生無需本人在系統申請,請主動聯系助學單位提出論文檢測申請,最終由助學單位匯總學生資料,審核通過后將信息導入奇大系統完成畢業論文(設計)檢測申請。
(學生端和管理端申請畢業論文(設計)檢測操作流程見附件2。)
(二)布置論文指導工作,分配指導教師(2022年7月14-15日)
符合論文檢測申請要求的學生,我校將為其安排指導老師,學生應及時、主動地與相應的指導教師取得聯系。
(三)開展論文(設計)指導工作(2022年7-10月,含:1.準備、選題與提綱;2.完成初稿;3.修改、定稿)
學生應按照指導教師的指導方式和要求撰寫畢業論文(設計);定期向指導教師匯報畢業論文(設計)工作進度、工作設想,虛心接受教師的意見和指導。
(四)畢業論文(設計)檢測工作(2022年10月10-14日;10月19-21日)
(五)畢業論文(設計)資料繳交工作,含紙質版論文、紙質版與電子版成績(2022年10月28日前)
指導教師完成畢業論文(設計)成績評定后,將紙質的《畢業論文(設計)成績匯總表》(一份)、《畢業論文(設計)評分表》(每位學生一份)交自考部辦公室(3號樓621);并將成績匯總表、評分表電子文檔通過OA發教師培訓學院(繼續教育學院)自考部賴麗慧老師。
畢業論文(設計)指導工作需繳交的資料如下表:
注:以上資料凡要求“簽名”處,一律用黑色或藍色墨水的簽字筆手寫。
三、檢測方式和檢測時間
學校使用“維普論文檢測系統”(以下簡稱“檢測系統”)進行本科生畢業論文(設計)的檢測工作。
每位受檢學生的畢業論文(設計)有兩次正式上傳的權限。檢測達標要求:1.文科專業畢業論文、理科專業計算機類畢業設計,文字復制比≤25%。2.理工科專業土木工程類、建筑類、工程管理類畢業設計,主要上傳檢測文字說明書部分,原則上,正文字數1000字以下的,文字復制比≤80%;正文字數1000字以上的,文字復制比≤75%。
第一次檢測開放時間:10月10日09:00-14日22:00,面向全體申請學士學位學生。
第二次檢測開放時間:10月19日09:00-21日22:00,面向第一次檢測不達標學生。
四、認定標準及其處理
我校本科生畢業論文(設計)的檢測結果是學生獲得學士學位申報資格的重要評定標準。
凡是要求檢測、但不上傳畢業論文(設計)檢測者,一律不能申請學士學位。凡是最終檢測結果文字復制比不達標的畢業論文(設計),經學院認定為嚴重抄襲行為的作者、或發現在畢業論文(設計)抄襲行為檢測工作中弄虛作假者,畢業論文(設計)成績一律評為“不及格”。
五、檢測要求、工作進程
1.學生在規定時間內必須上傳經指導老師同意的畢業論文(設計)電子版定稿(支持word文檔格式)。學生上傳畢業論文(設計)的操作方式及要求見附件3。學生第二次上傳的畢業論文(設計)必須是在教師指導下完成的第一次上傳的畢業論文(設計)的修改稿。
2.指導教師要及時核查學生上傳的材料是否為定稿的畢業論文(設計),并根據我辦規定的認定標準,對學生畢業論文(設計)給出“審核意見”。指導教師核查和審閱學生畢業論文(設計)的操作方式及要求見附件4。指導教師要對自己指導學生上傳的畢業論文(設計)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把關,并按照認定標準、檢測結果的性質認定給出“審核意見”。對學生第二次上傳的畢業論文(設計),要進行兩兩比對,核實是否是在教師指導下完成的修改稿。保證學生繳交最終定稿的畢業論文(設計)與學生上傳檢測的畢業論文(設計)一致。
3.10月17日前,自考辦根據檢測結果和指導教師給出的“審核意見”,匯總畢業論文(設計)抄襲行為檢測中的問題及檢測結果文字復制比不達標的學生名單,組織欲申請第二次檢測的學生,并通知相關教師審核學生第二次上傳的畢業論文(設計)。
4.10月24日前,自考辦根據第二次檢測結果,對疑似有抄襲行為的畢業論文(設計),組織專家進行認定和處理,必要時可通過檢測系統進一步核查。確認無誤后發布第一、二次檢測結果達標名單。
六、其他
我校使用“維普論文檢測系統”進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論文(設計)的管理與檢測,各助學單位要進一步加強對學生的教育,保證畢業論文(設計)是學生本人思考與研究的成果,不弄虛作假,嚴禁出現畢業論文(設計)抄襲的現象。指導教師是學生畢業論文(設計)的第一責任人,要對學生完成的畢業論文(設計)把關;而在重視把關畢業論文(設計)是學生獨立思考完成的同時,也不能忽視對畢業論文(設計)寫作選題、內容、方法、結構等的指導、把關。對指導不到位、且所指導的學生剽竊、抄襲他人成果,造成惡劣影響的指導教師,將按照教學事故認定和處理辦法處理。
廣州大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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