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關于2021年下半年自學考試畢業手續辦理的通知
各有關考生:
按省教育考試院的工作安排,今年下半年自學考試畢業手續辦理將于本月進行。根據我市的實際情況,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畢業手續辦理
(一)辦理時間
1.網上申請并打印《畢業生登記表》時間:12月15日至20日。
2.現場提交畢業材料時間:12月18日至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二)辦理條件及步驟
詳見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省考辦關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辦理工作的公告》(點擊此處查看)。
(三)材料提交方式及地點
因疫情防控需要,為避免人員大規模聚集,請考生提前預約提交畢業材料時間。預約方式:12月15日起,關注微信公眾號“深圳市招生考試辦公室”,考生服務欄進行預約。
提交材料地點:羅湖區泥崗西路1068號,深圳市招生考試辦公室一樓大堂,咨詢電話:82181999。
(四)防疫要求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到現場提交畢業材料的考生請做好個人防護措施,提前注冊粵康碼,憑粵康碼綠碼、預約短信進入辦理場地,服從現場指揮。近期有前往過中高風險地區,或咳嗽、發燒等身體異常的考生不能到現場辦理,可委托他人代辦。
(五)注意事項
1.在深圳提交畢業材料的考生,在系統申請時“畢業受理地點”選擇“0301深圳市區”。廣東省內各地市均可辦理自考畢業手續,考生可結合自身情況,在工作或居住所在城市就近辦理,系統申請時“畢業受理地點”選擇相關地市即可。
2.根據《關于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調整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考委〔2018〕1號),2021年1月1日起所有考生按新專業名稱申請畢業。
3.請考生在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中正確填寫本人的手機號碼并保持通訊暢通,以便畢業審核期間發現問題時及時聯系。
4.在我市申請自考畢業的考生,打印畢業生登記表時,登記表類型請選擇“非公開學院”,然后按提示將《畢業生登記表》用A4復印紙雙面打印,一式兩份。
5. 如實填寫《畢業生登記表》背面的“本人簡歷”,同時將該表交有關單位填寫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現并蓋章,不按要求填寫及蓋章的,畢業申請不予受理。
6.考生提交的證件等材料的復印件要以1:1比例復印。
7.個別專業有特殊要求,考生除了提供畢業生登記表(一式兩份)、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材料外,還要按相關專業畢業要求提供其他材料(詳見附件)。
8.申請辦理本科畢業的考生,無需提交前置學歷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以下特殊情況除外:
(1)使用非中國內地身份證辦理本科畢業的考生,須提交前置學歷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使用境外學歷作為前置學歷的考生,須提交前置學歷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由于姓名或身份證號變更等原因,與前置學歷相關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須提交前置學歷畢業證書原件、復印件,以及公安部門的有關證明材料。
9.申辦完成了當次自學考試畢業手續,因工作等需要申請開具學歷證明的考生,可按照省考辦相關規定辦理學歷證明,詳見《廣東省自學考試學歷證明辦理指南》(點擊此處查看)。
10.辦理現場不提供停車位,請考生選擇好出行方式。
二、領取畢業證書的說明
(一)領證時間及地點:畢業材料由省考辦審核,預計發證時間為明年4月,考生可于明年4月中下旬在“深圳招考網”查詢畢業審核結果及具體發證時間、地點。
(二)按教育部規定:自考畢業證只發一次,遺失不補。畢業證書應由考生本人憑身份證、辦理畢業的回執前往指定地點領取;如委托他人代領的,除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證及回執外,還需出示代領人的身份證及經公證處公證的代領委托書。考生未在規定時間領取畢業證書,我辦只代保管半年,逾期后果自負。
附件:辦理畢業手續有特殊要求的專業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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