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考試院關于新增藝術設計(專科)等8個自學考試專業的通知
各市(州、林區)教育考試機構,各主考學校及助學機構: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專業清單(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基本規范>的通知》(教職成廳[2021]2號)(以下簡稱《專業清單》和《基本規范》)和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經廣泛征求意見、相關學科專家調研論證、組織專家會審,我省決定新增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藝術設計 (專科)、產品設計(專升本)、視覺傳達設計(專升本)、環境設計(專升本)、服裝與服飾設計(專科、專升本)、小學教育(專科、專升本)等8個專業。現印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藝術設計 (專科)等8個專業的考試計劃(見附件1),并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基本規范》的標準和要求,我省開考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藝術設計(專科)等8個專業按照各專業考試計劃的規定,取得規定課程合格成績且達到規定學分要求,實踐性環節考核和畢業考核合格 ,思想品德經鑒定符合要求者,可申請辦理自學考試畢業證書。
二、報考條件:參照我省自學考試現行報考條件;報考我省自學考試藝術類本科層次專業,專科及以上前置學歷信息(含學信網相關學籍信息)須為藝術設計類、設計學類、美術學類等專業。
三、考試時間及報名:首次考試時間定于2022年4月,具體考試安排詳見附件2。考試收費標準按照省物價局鄂價費規[2013]215號文件規定執行。
四、原自學考試全日制助學班藝術設計(專本連讀)、視覺傳達設計(專本連讀)、環境設計(專本連讀)、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本連讀)等專業在籍考生未完成原計劃課程考試的,可按照新舊專業課程對接表(詳見附件3),轉到相應新專業繼續報考,符合新專業畢業要求的 ,可申請辦理新專業自學考試畢業證書。
五、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藝術設計(專科)、產品設計(專升本)、視覺傳達設計(專升本)、環境設計(專升本)、服裝與服飾設計(專科、專升本)、小學教育(專科、專升本 )等8個專業均面向學校多元開考。
藝術類6個專業系我省曾經開考的專業,凡舉辦過相關專業的主考學校均可按規定程序開展2022年社會助學專業登記工作。
小學教育(專科、專升本)專業面向社會開考,主考學校為湖北第二師范學院。
小學教育(專科、專升本)同時面向學校開考,首批主考學校為湖北第二師范學院、湖北師范大學、黃岡師范學院。凡普通高職專科已開設、或普通本科已開設且有學位授予權限的主考學校,均可申請新增開展小學教育專科或專升本專業的社會助學。主考學校須符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社會助學管理試行辦法》 (考委[2010]1號)第十二條規定,且按規定程序完成新增主考專業相關工作。
六、藝術設計(專科)、產品設計(專升本)、視覺傳達設計(專升本)、環境設計(專升本)、服裝與服飾設計(專科、專升本)等6個專業的課程具有應用性、實踐性、操作性強等特點,經課改學校專家組織論證后公布新開考專業的理論課、實踐考核、畢業考核課程大綱和推薦選用教材。
七、專業計劃中凡理論考試與實踐環節考核兩部分相結合的課程視為一門課程,考生必須取得兩個部分的合格成績方能獲得該門課程的學分。
為確保我省新專業計劃平穩順利過渡,各主考學校按公布的新課程組織實踐考核,原藝術類等相關專業的技能考核課程一律不再組織考核。開辦含有實踐性環節考核課程專業的主考學校,須按照考核大綱的要求,具備相應技能考核、實踐性環節考核的教學設施、實驗實訓條件、考核環境、師資團隊。
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12月28日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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