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各專業教學計劃,學生在畢業前要提交一份具有一定實用價值或科研價值的學習成果,即畢業論文。為切實做好我院2024屆本科畢業學生的畢業論文撰寫工作,確保撰寫質量,規范操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并將《浙江財經大學繼續教育學院畢業論文工作規程》(浙財大繼〔2022〕27號)、《浙江財經大學繼續教育學院畢業論文撰寫規范》(浙財大繼〔2022〕28號)發給你們,請對照執行。
一、撰寫畢業論文及論文答辯工作進程安排
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旬:由學生確定論文方向,教學點根據學生論文方向安排指導教師。
2024年1月——2024年2月:確定論題,在指導教師輔導下,收集資料,撰寫論文提綱。
2024年3月——2024年4月:撰寫初稿,學生主動與指導教師聯系,在指導教師指導下修改論文。
2024年4月25日前:學生將指導教師認可可以定稿的論文連同查重報告打印并裝訂上封面后,一式三份交指導教師批閱;同時再提交一份畢業論文連同封面的word和pdf文件,單獨一份成績評定表(即論文封面三)word文件,查重表一份pdf文件,文件均以學號+姓名命名。
2024年4月30日前:校外教學點安排指導教師指導的學生論文批閱后交各校外教學點,繼續教育學院安排指導教師指導的學生論文,批閱后交繼續教育學院教學管理部。
2024年5月:組織本科學生進行論文答辯(各教學點具體答辯時間另行通知)。論文答辯工作于2024年5月31日前結束。
二、根據上級主管部門要求,成人教育本科學生撰寫的論文有查重要求,大家一定要按照《浙江財經大學繼續教育學院畢業論文工作規程》(浙財大繼〔2022〕27號)、《浙江財經大學繼續教育學院畢業論文撰寫規范》(浙財大繼〔2022〕28號)等制度操作執行,
三、其它事項
(一)各校外教學點須成立本單位的畢業論文工作領導小組,論文撰寫前要對學生進行一次關于怎樣撰寫畢業論文的專題講座。領導小組名單于2023年12月20日前報繼續教育學院教學管理部。
(二)畢業論文的指導教師原則上由教學點自行聘任解決,自行解決有困難的,由我院代聘解決。需我院代聘指導教師的校外教育機構,于2023年12月20日前將學生的論文選題方向按班級匯總后交繼續教育學院教學管理部。
附件:1.浙江財經大學繼續教育學院畢業論文工作規程
浙江財經大學繼續教育學院
2023年12月4日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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