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省轄市教育局、招生辦公室,各重點擴權縣(市)教育局、招生辦公室:
國家教育考試是為科學、公正地選拔人才而進行的重要工作,是政府行為,體現國家意志。多年來,廣大教師和教育工作者在各類國家教育考試中,盡職盡責,默默奉獻,保證了考試工作安全順利進行,為河南省招生考試事業的健康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為表彰廣大教師和教育工作者在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監考工作中做出的突出成績,激勵廣大教師和教育工作者積極參與、更好地做好國家教育考試監考工作,省教育廳決定從2010年開始, 對河南省國家教育考試優秀監考員進行評選和表彰。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周期
根據省教育廳《河南省國家教育考試監考員管理辦法》(教招辦[2005]174號),“河南省國家教育教育考試優秀監考員”評選活動(以下簡稱省優秀監考員評選活動)從2010年啟動,以后每三年進行一次。
二、評選范圍和名額
省優秀監考員評選活動的評選對象為河南省從事國家教育考試中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監考工作的在職教師和教育行政干部及管理人員。
河南省擬表彰350名,其中,教育行政干部和管理人員占10%。具體分配名額原則上按照每個縣(區)2名推薦。
三、評選條件
1、積極參與國家教育考試監考工作,師德高尚,遵紀守法,廉潔奉公,原則性強。
2、2005年起,連續4年被聘為國家教育考試監考員,參加監考工作不少于8次。
3、在履行監考工作職責中,熟悉考試業務,工作認真負責,事跡突出,成績顯著。
4、參評人員須是具有教師資格或從事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的在職人員。
5、監考員履職情況應嚴格按照《河南省國家教育考試監考員管理辦法》中相關要求推薦,凡違反監考條例規定的,一律不得進行推薦。
四、評選推薦程序和辦法
1、評選推薦工作必須遵循符合條件、事跡突出、群眾公認、優中選優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堅持以政治表現、工作實績作為衡量標準。
2、評選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級審查、推薦、考核的辦法。對評選對象要嚴格按照規定,經過必要的民主程序,廣泛征求意見,嚴格考核,保證評選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評選活動以省轄市、重點擴權縣(市)為單位,按所分名額等額推薦。對擬上報的候選人,必須在基層推薦單位和各省轄市、重點擴權縣(市)進行公示,接受監督。公示內容包括評選文件、候選人名單和先進事跡材料等。河南省評選結果由省教育廳、省招辦在網上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3、優秀監考員候選人由各省轄市、重點擴權縣(市)招辦進行初評后上報。省招辦組織專家對候選人進行資格審查,對經審查不符合評選條件的人員取消資格,取消資格后的空缺名額,一律不得補報。
五、表彰形式
表彰獎勵形式堅持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的原則。對評選出的“河南省國家教育考試優秀監考員”由省教育廳頒發榮譽證書和獎金,并通過多種渠道和形式予以宣傳。
六、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評選活動的組織領導,成立河南省國家教育考試優秀監考員評選工作領導小組(
七、評選時間安排及報送材料
為確保評選活動順利進行,請各地嚴格按照分配名額(
1.評選推薦工作報告1份(評選小組組成情況、資格審查、評選工作程序、評審結果、公示情況等);
2.《河南省國家教育考試優秀監考員推薦人選一覽表》1份(
3.《河南省國家教育考試考試優秀監考員登記表》2份(
4.上述2、3項的電子版文檔須在報送材料時一并報送,使用U盤拷貝或發送電子郵件(lihuijin@heao.gov.cn )。相關表格可從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網站(Http://www.heao.gov.cn)下載。所報送的紙質材料統一使用A4型紙張。
2.河南省國家教育考試優秀監考員推薦名額分配表
3.河南省國家教育考試優秀監考員推薦人選一覽表
4.河南省國家教育考試優秀監考員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