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省轄市及重點擴權縣(市)招生辦公室,各有關招生學校: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07年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職成[2007]1號)文件精神,為了切實做好普通中專招生服務工作,推動2007年的招生任務順利完成,結合河南省實際,現將2007年招收初中畢業生的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第一次錄取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錄取安排
根據教育部中專招生可以多次組織錄取的精神,2007年河南省省屬普通中專、幼兒師范、五年一貫制試驗班、“3+2”分段制高職及省外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簡稱省管學校)仍然采取兩次集中錄取的辦法。第一次集中錄取于7月31日—8月5日在河南天中大酒店(鄭州市順河路31號)進行(第二次集中錄取另行通知),本次集中安排如下:
7月31日各省轄市及重點擴權縣(市)招辦報到。
8月1日招生學校報到。
8月2日進行五年一貫制試驗班(簡稱五年制)、“3+2”分段制高職(簡稱“3+2”)預錄取。
8月3日進行招收初中畢業生的普通中專(簡稱小中專)預錄取。
8月4日繼續辦理預錄取手續,8月5日18:00第一次集中錄取結束。
二、錄取規定
1、省管學校的錄取工作在省教育廳領導下,由省招辦統一組織進行。
市屬普通中專學校(簡稱市管學校)的錄取工作由各地招辦組織進行,經征求市地意見后決定,2007年市管學校仍隨省管學校一并進行錄取。
2、本次集中只錄取參加中招考試的考生。五年制和“3+2”在以各地為單位分別劃定錄取分數線的基礎上,省招辦統一劃定最低錄取控制文化分數線。錄取時根據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實驗區和非實驗區分差問題由各地招辦負責協調處理。
3、五年制原則上按招生計劃的1:1投檔,“3+2”原則上按招生計劃的1:1.3投檔,小中專原則上按招生計劃的1:2投檔。學校對投檔比例有特殊要求,請于7月13日前向省招辦提出申請,經批準同意后執行新的投檔比例。
4、本次集中各地招辦不攜帶考生檔案(第二次集中錄取時再攜帶)。
5、本次集中省管學校的預錄名冊(一式三份,不同計劃類別不得混打)由各省轄市及重點擴權縣(市)招辦負責打印。各省轄市及重點擴權縣(市)招辦要做好機器和紙張等方面的準備。
五年制、“3+2”和小中專都要根據上線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分類排序打表。預錄名冊必須注明考生詳細通訊地址、郵編及聯系電話。
6、凡委托我辦代為錄取學生的學校,須于7月13日前,將委托函件和錄取通知書(注明開學時間及入學有關事項)寄達我辦。委托其他單位或學校代錄的,應同時函告我辦,代錄單位須持招生學校委托函,按我辦規定時間參加錄取。
7、本次集中省管學校暫不繳納招生費,待第二次集中錄取時再根據實際錄取人數繳納招生費。
8、招收初中畢業生進行學歷教育的省外藝術、體育類學校文化課成績原則上執行河南省中招考試成績,參加河南省集中錄取。
9、各地招辦參加錄取工作的人員原則上不超過6人(重點擴權縣(市)原則上不超過4人)。招生學校參加錄取工作的具體人數由學校自定。
學校參加錄取工作人員,憑學校介紹信、工作證和身份證報到。
各地招辦和招生學校參加中專錄取的工作人員每人帶一寸照片一張,在錄取地點辦理《錄取工作證》。
三、錄取流程
8月1日學校到總臺領取有關材料。
8月2日上午8:30召開錄取大會,會后學校到各地招辦領取五年制和“3+2”預錄名冊,辦理相關手續,然后持預錄名冊和填寫好的錄取通知書到省招辦辦理預錄手續,下午18:00五年制和“3+2”錄取結束。
8月3日上午8:00學校到各地招辦領取小中專預錄名冊,辦理相關手續,然后持預錄名冊和填寫好的錄取通知書到省招辦辦理預錄手續。下午18:00小中專錄取結束。
8月4日繼續辦理有關預錄手續,8月5日下午18:00第一次錄取工作全部結束。
省管學校辦完手續后,預錄名冊交省招辦一份、各省轄市及重點擴權縣(市)招辦一份、學校自留一份。
《錄取通知書》由學校通過郵局寄送考生本人。學校在寄發《錄取通知書》時要同時寄發中等職業教育國家助學金申請表和申請指南。
市管學校到市招辦辦理有關錄取手續。市管學校錄取新生名冊待第二次集中錄取時再報省招辦備案并加蓋省招辦錄取印章。
錄取結束后,各地招辦要及時向考生和社會公布錄取考生名單和未完成的招生計劃,要加強宣傳引導,鼓勵初中畢業生、往屆畢業生、報考高中未被錄取的學生到中專學校去,盡最大努力完成省下達到本地的招生計劃。
四、錄取機構
錄取期間,省招辦設立聯絡組、審核組、行政組,其職責如下:
聯絡組:負責本次錄取組織工作,掌握錄取工作進度,協調解決錄取中出現的問題,接收和處理各類報告,解答招生錄取有關政策和規定。負責對河南省考生志愿、分數及錄取數據庫的統計。
審核組:負責核對及統計招生計劃完成情況,負責審核錄取分數線,檢查各種錄取手續是否齊全,整理預錄名冊。
行政組:負責錄取場所的食宿、交通、通訊、接待、保衛、聯絡、文印、會議、財務和物資供應。
五、錄取紀律
1、各地要進一步規范招生機構和招生行為,嚴禁違規招生,嚴打非法招生中介和招生欺詐行為。
2、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規定,堅持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嚴禁在錄取過程中弄虛作假,違反招生政策。
3、加強廉政建設,加強監督檢查,省、市招辦及學校招生工作人員不得與非招生機構的人員進行招生方面聯系。
4、各普通中專學校不得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機構組織參與招生,不得與非學歷教育機構聯合或合作舉辦學歷教育班,不得以任何形式實行有償招生。
5、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步驟進行錄取,不得拖延時間,影響工作進度。在錄取過程中要相互配合,按時完成任務。
6、自覺遵守門衛制度,憑錄取工作證進入錄取場所,不準將無關人員帶入錄取場所。
注:
錄取地點:河南天中大酒店
地址:鄭州市順河路31號(順河路與未來路交叉口)
總臺電話:0371-66346888 66345888(傳真)
郵編:450004
河南省招生辦公室中招會考處地址:鄭州市農業路11號。
電話:0371-63941204 (7月30日前)
郵編:450002
7月30日至8月5日省招生辦公室中招會考處遷往錄取地點辦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