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省轄市招生辦公室、各CET考點學校:
按照教育部考試中心的日程安排,結合河南省的實際情況,河南省2006年下半年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以下簡稱CET)報名工作安排在10月15日前進行,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考資格
各考點學校要按照教育部考試中心印發的《CET考務管理工作手冊》中的規定,對學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嚴格審核,只接受本校在校學生報考,報考CET6的考生必須持CET4合格證書或者取得425分(含425分)以上CET4成績。
按照教育部安排,2006年是CET新老題型考試的過渡階段,全國選定了180所大學英語教學改革試點高校參加2006年新題型試點考試,河南省有四所學校參加試點,2006年下半年將舉行英語六級試點考試,報名參加英語六級試點考試的考生不可同時報考英語六級常規考試。
二、報名工作要求
1、以考點學校為單位實行集體報名。
2、學生必須憑有關證件進行報名,如實填涂相關的信息卡和表格,現場接受相片信息采集、繳納費用,認真閱讀并核實《考生信息校對單及誠信承諾書》,并在指定位置簽字確認。
3、考點學校必須使用“學校報名版”考務管理軟件進行報名信息的采集,并在報名開始前登陸香草公司網站對軟件進行升級。
4、組織試點考試的學校,要使用試點學校代碼采集參加試點考試考生的報名數據和相片信息;對于參加常規考試的考生,仍然使用原學校代碼采集考生報名數據和相片信息。
5、要認真做好各項政策的宣傳工作,使每個考生準確、及時地報名。報名點要在明顯位置張貼《考生守則》、《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宣傳材料,要加強對考生遵守考風考紀的教育,強化對高校學生的誠信教育,使廣大考生樹立遵紀守規的意識。
6、報名工作考試前,各考點學校要對工作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不參加培訓的不能上崗。要加強對工作人員的管理和檢查,提高責任意識,確保工作人員嚴格按照《CET考務管理工作手冊》的要求開展報名工作。
7、各省轄市招辦要依據本通知精神,結合當地實際情況進行安排部署,報名期間省招辦將對報名工作進行檢查。報名工作結束后,不再接受任何理由的補報名。考點學校如需要報名信息卡,可到所在地省轄市招辦領取。
三、考場編排及數據上報
各考點學校10月17日將報名數據和相片信息(含英語四級考試、英語六級常規和試點考試)送交所在地省轄市招辦。省轄市招辦受省招辦的委托,使用“省級版”考務管理軟件中編排考場的功能,分考點按省招辦統一要求隨機編排考場,每個標準考場30人,在編排考場前要登陸香草公司網站將軟件升級至最新版本。
省轄市招辦于10月18日向省招辦上報報名數據和相片信息(含英語四級考試、英語六級常規和試點考試)。省轄市招辦上報數據時,需上報以下材料:
(1)本地編排考場后的報名數據和相片信息(含英語四級考試、英語六級常規和試點考試)光盤兩份;
(2)數據信息交接表一式兩份;
(3)各省轄市《CET試卷申報表》兩份,由考務管理軟件直接打印,并加蓋省轄市招辦公章。各省轄市招辦上報的《CET試卷申報表》上的磁帶數及備用磁帶數可根據本地考點實際情況進行上報,不必按照考務管理軟件自動生成的數量上報。
(4)考點學校分校區的集體報名單兩份,加蓋省轄市招辦公章。省轄市招辦完成考場編排工作后,首先將采用的省級版考務管理軟件切換到“高校版”,執行“報名結束”欄目下的“打印集體報名單”功能,打印各考點學校分校區的集體報名單。
(5)隨機抽取考場的考生名冊兩份,加蓋省轄市招辦公章。省轄市招辦完成考場編排工作后,首先將采用的省級版考務管理軟件切換到“高校版”,執行“編排結束”欄目下的“打印考生名冊”功能,分語種級別、從每個考點的每個校區隨機抽取一個考場,打印考生名冊。
省招辦匯總各省轄市編場數據和相片信息后,向教育部考試中心上報數據、申報試卷。省轄市招辦要按照省招辦的統一部署,在規定的時間將各考點學校編場后的數據下發各考點學校。
四、信息管理
各省轄市招辦和考點學校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信息的管理,堅決杜絕由于違規操作造成的信息不準確的現象。省招辦將加大對報名工作的監督檢查,加強對上報數據的校驗和檢查。考場編排一旦完成、數據一經上報,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私自重編考場,考生信息一律不得更改。對于信息管理混亂的省轄市招辦和考點學校,將視情節予以處理。
五、聯系與溝通
報名期間,為了保證溝通地快捷高效,省招辦CET專用郵箱每天由專人負責管理,接受并反饋考點學校的咨詢和意見;同時,省招辦在工作日開通值班電話接受省轄市招辦和考點學校的業務咨詢。省轄市招辦和考點學校要及時將本單位的最新聯系方式和電子郵箱地址通過電子郵件上報省招辦,上報的電子郵箱必須準確安全,并由專人管理。為了提高工作效率,省招辦與省轄市招辦的溝通方式將以省招辦網站精彩論壇為主,與各考點學校的溝通方式將以電子郵件為主,各相關單位要每天安排專人登陸瀏覽。
六、收費標準
收費標準按豫發改收費函[2006]227號規定執行。各省轄市招辦將所在地考點學校繳納的費用匯總后,于接收試卷前上交省招辦。
2006年下半年CET報名工作,省轄市招辦和考點學校要加強協調,規范管理。考點學校CET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對報名工作的領導,嚴格審核考生報考資格,合理安排報名場地,配備必要的報名工作人員和設備,營造良好的報名工作環境,確保報名工作規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