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省轄市公安局政治部,各省轄市招生辦公室,各有關招生院校:
根據《公安部、教育部關于印發〈公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暫行辦法〉的通知》(公政治〔2000〕137號)和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豫教招辦〔2006〕51號)文件精神,2006年報考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中國刑警學院、鐵道警官高等專科學校(含與石家莊鐵道學院聯合培養本科生)、南京森林公安高等專科學校和河南公安高等專科學校(限公安類專業即刑事偵查、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公共安全管理、警察指揮與戰術、警察管理、信息網絡安全監察、刑事技術、國內安全保衛、經濟犯罪偵查)等5所院校(以下簡稱公安院校)的考生實行先政審、面試和體能測試,達到合格者方能參加提前錄取;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學院、海警公安高等專科學校(以下簡稱公安現役院校)實行先政審、面試和軍檢,達到合格者方能參加提前錄取。現就做好2006年公安院校、公安現役院校普通招生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報考公安院校或公安現役院校。 1、擁護四項基本原則,熱愛祖國,熱愛人民,遵紀守法,勤奮學習,志愿獻身公安事業; 2、公安院校招收高中畢業生,公安現役院校只招收應屆高中畢業生; 3、身體健康,符合所報公安院校和公安現役院校相關專業所要求的身體條件; 4、報考公安院校考生年齡不超過22周歲,其中外語專業不超過20周歲,報考公安現役院校年齡不超過20周歲,均為未婚。 5、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由省公安廳政治部統一進行資格審查,報經公安部政治部批準。 凡報考公安院校和公安現役院校的考生,除按《200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中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標準進行考核外,還必須經過公安機關政治審查。
二、政審
報考公安院校和公安現役院校的考生的政審工作于高考之后進行。具體安排是:考生填報志愿后,向當地縣級招辦領取《公安院校招生政治審查表》(此表可用A4紙復制),由考生本人把要求考生填寫的部分填好后(不得涂改),交考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派出所按照有關規定對考生進行政審,并于6月20日17:00時前將所有考生政審表(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兩類)統一上交縣級公安機關政工部門;縣級公安機關政工部門作出政審結論加蓋公章后,將政審表原件留下,把考生政審結論制成政審名冊(Excel軟盤),于6月25日17:00時前將政審名冊(Excel軟盤)報省轄市公安局政治部;省轄市公安局政治部將已政審的考生名單匯總后,以Excel軟盤形式于6月27日17:00時前送省公安廳政治部組教處。各地應提醒考生特別注意,高考分數線公布后,考分達到公安院校和公安現役院校面試分數線的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到戶口所在地縣級公安機關政工部門索取本人有政審結論的政審表,縣級公安機關政工部門將考生政審表密封后交給考生,由考生本人帶到指定的面試地點,交省公安廳面試政審組,無政審結論的考生不予面試。
三、面試、體能測試和軍檢
報考公安院校的考生需參加面試和體能測試,報考公安現役院校的考生需參加面試和公安現役院校招生體格檢查(簡稱軍檢)。公安院校考生的面試、體能測試和公安現役院校的面試、軍檢由省公安廳政治部統一組織,有關招生院校具體實施,省招生辦公室協調、監督。
(一)公安院校考生面試、體能測試
報考公安院校的考生除符合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的身體健康標準外,還須符合下列面試條件: 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70米,體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體重不低于45公斤,身體勻稱; 左右眼單眼裸視力:理科類專業在4.9(0.8)以上,文科類專業在4.8(0.6)以上;無色盲、色弱;兩耳無重聽; 無口吃;五官端正,面部無明顯特征和缺陷(唇裂、對眼、斜頸、各種疤麻等);嗅覺不遲鈍,無雞胸、無腋臭,無嚴重靜脈曲張,無明顯八字步、羅圈腿,無重度平跖足(平腳板),無紋身、少白頭、駝背,無各種殘疾,直系血親無精神病史; 無傳染病,肝功化驗指標必須在正常范圍之內,無甲肝、乙肝、澳抗陽性。 體能測試在面試之后進行。考生面試合格后,方能參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執行公安部《體能測試項目及合格標準》。
面試和體能測試地點設在河南公安高等專科學校北院(到校路線:從鄭州火車站乘506路車到終點站下車,具體地址文化路北段文勞路)。面試和體能測試時間為6月30日至7月2日(每天8:00時至18:00時)。分市安排如下: 6月30日 鄭州、漯河、許昌、焦作、新鄉、濮陽 7月1日 周口、平頂山、洛陽、安陽、商丘、南陽 7月2日 信陽、三門峽、鶴壁、開封、駐馬店、濟源
(二)公安現役院校考生面試、軍檢
報考公安現役院校的考生,除符合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的身體健康標準外,還應符合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關于軍隊院校招收地方高中畢業生的有關規定標準執行。 軍檢分為外科、內科、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婦科和目測七個項目。 軍檢于6月29日8:00時開始,當天18:30時結束。凡填報公安現役院校志愿,將按照院校招生計劃數4倍劃定軍檢分數線(男、女生分別劃線),上線考生名單由省招辦負責通知各省轄市招辦,并通過縣級招辦通知到考生本人。考生接通知后,應攜帶準考證、身份證、高考成績通知單和政審表(密封),于6月28日18:00時前到河南省公安廳招待所(地址:鄭州市經三路與金水路交叉口向北300米路西,乘車路線:從鄭州火車站乘26路車到國際飯店下車)報到分組,于6月29日7:00時,空腹到指定醫院進行軍檢。參加軍檢的考生同時參加招生學校的面試。 凡填報公安現役院校志愿的考生不得再填報其他公安類本科院校。
(三)面試和軍檢結論的建檔
一個考生的總結論設合格和不合格兩種。考生的面試、體能測試、軍檢結論有一項不合格的,總結論為不合格。公安院校本科層次總結論合格者,其總結論適用于本科層次和專科層次所有院校;專科層次總結論合格者,只適用于專科層次所有院校。 政審、面試、體能測試和軍檢均合格的考生信息,由省公安廳政治部審查后,于7月4日18:00時前交省招辦,由省招辦錄入考生電子檔案。 報考公安院校,同時報考公安現役院校的考生需分別參加公安院校和公安現役院校的面試,公安院校、公安現役院校總結論不通用。 凡填報公安院校、公安現役院校志愿、高考成績達到相應分數線的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要攜帶準考證、身份證、高考成績通知單、政審表(密封)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和體能測試。面試、體能測試時間不延期,考生如未按照規定的時間到達規定的地點參加面試、體能測試、軍檢和政審的,一律視為自動放棄志愿。
四、錄取
(一)公安院校、公安現役院校實行遠程網上錄取的方式,在提前批次進行。 (二)省招辦根據考生志愿,在政審、面試、體能測試、軍檢合格的考生中根據高考成績從高到低按學校招生計劃數的120%投放檔案,由招生學校審查擇優錄取。 (三)對報考河南公安高等專科學校非公安類專業(法律文秘專業和法律事務專業)的考生,不進行政審、面試和體能測試,不提前錄取,參照《公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暫行辦法》有關條件,按普通專科學校的批次錄取。 (四)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經公安部政治部批準,由省招辦直接辦理錄取手續。 (五)烈士子女在報考高等院校時,可在統考成績總分基礎上加10分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六)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由省公安廳政治部出具證明,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由學校優先錄取。
五、組織紀律
(一)根據教育部、公安部的有關規定要求,省公安廳成立公安(現役)院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在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具體負責公安院校和公安現役院校招生政審、面試、體能測試和軍檢工作的組織、巡視、檢查、指導,接受社會舉報,必要時對考生復檢。 (二)在招生工作中,有關人員應嚴格遵守招生紀律,防止和抵制不正之風,在省公安廳政治部、省招辦和招生學校審查中如發現徇私舞弊等違紀行為,將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追究主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同時取消學生入學資格,通報河南省。 (三)考生不按規定要求按時參加政審、面試和體能測試或攜帶手續不全影響政審、面試、體能測試和軍檢者,責任自負。
省公安廳和省招辦設立舉報中心,地址設在省公安廳政治部組教處。舉報電話:(0371)65881381、63948093、63941272。 附表:1、河南省2006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政審表(略) 2、河南省2006年公安院校招生政審、面試、體能測試綜合結論表(略) 3、河南省2006年公安現役院校招收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政審、面試結論與體格檢查表(略) 4、河南省2006年公安院校公安現役院校考生政審名冊(Excel表格)(略) 二○○六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