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普通高等學校,各省轄市教育局,各重點擴權縣(市)教育局:
為了全面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精神,構建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高等教育內在規律相適應的、不同階段高等教育相互銜接與溝通的教育體制,完善高等教育學籍管理制度,擴大普通高校辦學自主權,根據國家有關文件精神,2006年決定繼續選拔普通高等學校優秀專科畢業生進入本科階段學習(以下簡稱“專升本”)。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拔條件
凡經國家和省教育廳計劃內統一招生錄取的河南省全日制在校應屆普通高職高專畢業生,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勤奮學習,銳意進取,身體健康,綜合測評成績優良以上,且未受過紀律處分者,經本人自愿申報并由所在學校推薦,具備選拔資格。
二、招生學校和專業
被推薦學生選報的學校和專業必須限定在《2006年河南省選拔普通高等學校優秀專科畢業生進入本科階段學習招生學校及專業總表》(見
三、選拔程序和辦法
選拔工作按照德、智、體全面發展的要求,采取個人自愿申報、師生評議、所在學校選拔推薦、省教育廳統一審核、考試、劃線、接收學校擇優錄取的辦法進行。
1、推薦。專科學生培養單位在學生自愿報名的基礎上,按照選拔條件進行審核推薦,推薦比例不超過本專業畢業生總數的25%。被推薦的學生按照《2006年河南省選拔普通高等學校優秀專科畢業生進入本科階段學習本、專科專業對照及考試課程一覽表》(見
錄入數據時,選報的專業在學生信息采集系統根據考生所在專業自動生成的允許報考專業中進行選擇。上報相關數據時,各高校向省教育廳和省招辦分別報送的數據中,“專升本報名序號”必須一致。
2、審核。推薦學校于3月24日前持考生當年錄取審批表(原件)、《推薦表》(按錄取審批表原件順序排列)、《2006年河南省選拔普通高等學校優秀專科畢業生進入本科階段學習推薦匯總表》(一式二份,見
3、報考。2006年專升本考試報名按省招辦規定的時間和程序進行。報名后,以經省教育廳審核批準的名單為依據進行檢驗。凡未經省教育廳審核批準的,取消考試報名資格。填報志愿時間安排在文化課考試以后、公布成績以前,具體時間由省招辦安排。
4、考試。通過“專升本”資格審核的學生需參加河南省統一組織的選拔考試,考試科目為英語(英語專業為“專業英語”,非英語專業為“公共英語”)和專業綜合(體、音、美為專業加試),文化課每門課程的卷面分數和體、音、美專業加試成績滿分均為150分。各專業綜合考試以本科招生專業的專業課或專業基礎課分類,按照《專業對照及考試課程一覽表》進行命題。考試工作由省招辦組織,文化課考試時間與普通高考同時進行,具體事項及考試辦法另行通知。
5、錄取。省教育廳按照當年選拔考試成績分專業劃定河南省最低控制線。省招辦按照學生志愿在最低控制線上從高分到低分投檔,由招生學校擇優錄取,經省招辦審批后由錄取學校下發《錄取通知書》。報考生源不足的接收學校和專業,可以在最低控制線上選拔填報同意調劑志愿的考生,也可將其未滿接收名額調劑給本校其他專業或其他學校相同專業。
專科學生在校期間曾被評為國家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或優秀畢業生的,由省教育廳向省招辦提供名單,錄取時加20分投檔。其他考生不加任何照顧分。
報考時,省教育廳不統一組織專升本學生進行體檢。新生復查時是否組織體檢由錄取學校自行確定。
專升本考生的原始檔案由推薦學校于9月1日前寄送考生被錄取的學校。
四、學籍、教學管理和待遇
l、學籍與教學管理。學生持《錄取通知書》按規定的時間到錄取學校報到,并辦理相應的學籍異動手續,學籍及檔案材料轉入本科學校,編入本科相應專業的三年級,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全日制本科生教學、學籍管理規定管理。接收“專升本”學生超過30人的專業須單獨編班。如涉及學生戶口遷移,按豫教學字〔1995〕36號文件規定辦理。
2、待遇。“專升本”學生享受國家和省普通本科招生計劃招收的同一專業普通本科生的待遇,其學費、住宿費等執行同樣的標準。各高校要按照國家有關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政策規定,采取必要措施,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完成本科教育。
3、畢業。“專升本”學生修完或提前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或修滿學分者,準予畢業或提前畢業,發給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規定的,頒發學士學位證書。畢業后按照國家有關畢業生就業政策自主擇業。
五、加強組織領導和監督管理
各高校的推薦選拔工作要在學校統一領導下進行,紀檢、監察部門參與監督管理。各推薦學校接到通知后,要及時將有關精神向全體學生傳達,做好組織宣傳工作,確保將真正優秀的學生推薦到本科階段學習。要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嚴格按照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做好推薦選拔工作,張榜公布推薦名單,切實保證推薦選拔質量。要嚴肅工作紀律,接受群眾監督。推薦學校和接收學校要密切配合,認真做好銜接和管理工作,確保教育質量。學生報到后,接收學校要認真做好復查工作,對《推薦表》未經省教育廳審核或在推薦選拔過程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無論何時查出,都要清退違規錄取的學生,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1、2006年河南省選拔普通高等學校優秀專科畢業生進入本科階段學習招生學校及專業總表 2、2006年河南省選拔普通高等學校優秀專科畢業生進入本科階段學習本、專科專業對照及考試課程一覽表 3、2006年河南省選拔普通高等學校優秀專科畢業生進入本科階段學習推薦表(略) 4、2006年河南省選拔普通高等學校優秀專科畢業生進入本科階段學習推薦匯總表(略) 二○○六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