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招生辦公室關于嚴肅成人高考考風考紀的通告
為了加強對成人高考的管理,嚴肅考風考紀,保障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維護成人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的公正性和嚴肅性,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05年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務工作規定>的通知》(教考試[2005]1號) 和《 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 》(教育部令第18號)的有關規定,特通告如下:
一 、成人高等教育是我國高等教育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是公正選拔人才的重要方式,是國家教育選拔考試 。嚴肅考風考紀是實現教育公平原則的集中體現;遵守考試紀律、共創良好的考試環境是廣大考生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二 、廣大考生要嚴格遵守《 考生守則 》,自覺維護考試場所秩序,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考點工作秩序 。
三 、考生憑準考證和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參加考試 ,并自覺接受考試工作人員對禁止帶入考場的物品進行檢查 。入場時 ,不準攜帶書報 、復習資料及演草紙 ,也不得攜帶書包 、資料袋 、文具盒 、眼鏡盒等物品 ;嚴禁攜帶手機 、尋呼機等各種無線通訊工具 、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等物品 。
四 、考試時,考生應認真答題,不準交頭接耳 、左顧右盼 、打手勢 、做暗號,不準夾帶 、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答卷 、答題卡 。考場內不得自行傳遞文具 、用具 。在當科考試結束前,不得提前交卷出場。考試結束,不準將試卷 、答卷 、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五 、每場考試結束,違反考試紀律的考生名單將在各考點公布 。對違反考試紀律的考生,將按《 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 》進行嚴肅處理,對違規行為將記入考生誠信檔案。
六 、根據省教育廳要求,成人高考期間,各高校、普通高中學校不放假。在校生要服從學校領導和教師的管理,遵紀守法,不得參與替考 。學校要統一組織清點人數,對在校生無故缺席的,要查明去向 。對準備替考的,凡在考試前退出可不予追究 。對參與替考的高校、中學在校生要開除學籍。其他人員代他人參加考試或由他人代考的,由教育考試機構建議其所在單位給予行政處分,直至開除或解聘 。
七 、新生被錄取后,成人高校要進行全面復查 。對于弄虛作假等違紀舞弊被錄取的,取消其學籍,予以清退 。情節嚴重的,將通告其所在單位 。
八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辦公室,要重視群眾來信來訪工作,并在考前公布有關考試紀律的投訴舉報電話,設立投訴舉報箱 。對于群眾舉報的違紀案件要盡快調查處理 。
九 、我辦成人高考期間考試紀律監督舉報電話:0371—63941044 。歡迎社會對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各種違紀舞弊行為進行舉報 。
二OO五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