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關高等學校,各省轄市招生辦公室:
根據教育部要求,結合河南實際,現將河南省200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錄取方式及相關要求
2005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全部實行遠程異地網上錄取。
招生院校應建立必要的組織領導機構,錄取場所實行封閉管理,排除人為干擾。同時應建立適應網上錄取需要的計算機軟、硬件環境,配備計算機專業技術人員,保證網上錄取數據傳輸暢通、安全。院校端網上錄取軟、硬件配置及要求必須符合基本條件(見
我辦定于7月3日至6日開放遠程服務器,各招生院校務必在此期間測試是否可以訪問到我辦的遠程服務器。院校需首先登錄“河南高招在線”(網址略),填寫院校錄取聯絡信息,然后獲取登錄我辦遠程服務器的IP地址和端口。登錄“河南高招在線”以及我辦遠程服務器的用戶名和密碼隨文單獨密封下發(見
根據遠程網上錄取的工作特點,我辦錄取現場實行封閉管理,所有工作人員的手機將集中保管,現場還將安裝無線信號屏蔽設備。院校招生人員(包括聯絡員)不需要進入我辦錄取現場聯系工作。錄取前(7月5日前)需與我辦聯系工作的,可與普招處(負責計劃和工作安排事宜)和信息處(負責網上錄取技術事宜)聯系。
錄取期間我辦工作機構及聯系方式屆時將通過“河南高招在線”向院校公布,有關事宜通過我辦在錄取系統中公布的電話、傳真等渠道與我辦聯系。
錄取期間,我辦將通過“河南高招在線”隨時發布有關信息或通告,招生院校要安排專人負責,及時查閱。
二、錄取批次及時間安排
2005年河南省錄取工作分六批進行:
(一)提前錄取批(7月7日8:00-8日10:00前院校網上簽到,9—13日錄取):軍隊院校,公安院校,司法院校的治安學、偵查學以及刑事科學等經批準的專業,普通高校招收的國防生專業,航海類專業,體育和藝術類本科(體育、藝術類只分本科批、專科批,不分本科一、二、三批,或高職高專一、二批),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國際關系學院、北京電子科技學院和其它有特殊要求的院校(專業)。
省內高校專升本招生與本批同時錄取。
(二)本科一批(7月14日8:00-15日10:00前院校網上簽到,16—22日錄取):進入“211”工程項目的高校和部分經河南省批準的高校。
對口招生本科專業與本批同時錄取。
(三)本科二批(7月22日8:00-23日10:00前院校網上簽到,7月24—31日錄取):一般本科院校(專業)。
體育、藝術類專科專業與本批同時錄取。
(四)本科三批(7月31日8:00-8月1日10:00前院校網上簽到,8月2日—7日錄取):獨立學院、民辦學院、對外合作辦學及聯合辦學院校的本科專業。
對口招生專科專業與本批同時錄取。
(五)高職高專一批(8月7日8:00-8日10:00前院校網上簽到,9-16日錄取):本科院校專科班、獨立設置的高等專科學校及其他經省批準的高職高專院校。
(六)高職高專二批(8月16日8:00-17日10:00前院校網上簽到,18-25日錄取):高等職業學校,短期職業大學(地方大學),本科院校設置的二級職業學院,民辦高校、成人高校以及電大招收的普通專科班。
高職高專二批本省省屬院校閱檔提交后,省招辦對擬錄、擬退考生進行審核確認,對審核確認錄取的考生在網上公布,但暫不打印錄取名冊,由學校與學生最終確認后完備錄取手續。如錄取人數達不到原定計劃數(不含調節性計劃),根據河南省招生計劃完成情況,經研究后,由省招辦統一向社會公布缺額,重新征求志愿,繼續補充投檔,辦理錄取手續。具體工作另行安排。
各批各志愿投檔、提交錄檢及錄檢截至具體時間見《河南省2005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各批工作時間表》(
三、高考科目設置及分數線劃定辦法
2005年河南省高考科目設置為“3+文綜/理綜”,使用全國統一試卷。“3”為語文、數學(分文科數學、理科數學,下同)、外語(含聽力),為每個考生必考科目。“文綜/理綜”分別為文科綜合(包括政治、歷史、地理)和理科綜合(包括物理、化學、生物),由考生根據本人情況選考其一。“文綜/理綜”每科滿分為300分,其他各科滿分均為150分,總分滿分750分(不含聽力)。
河南省外語科目使用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命制的含有聽力的試卷,聽力部分的30分不計入總成績,而是作為單獨的一項成績提供給高校,供高校在錄取時參考。同時,把非聽力部分的卷面分值120分轉換為150分,轉換辦法是:把考生非聽力部分的卷面得分乘以1.25,作為外語科目成績計入總成績。河南省2005年沒有統一組織外語口試。
普通類分數線劃定辦法:根據各批招生計劃數的一定比例,按照語文、數學、外語和文綜/理綜四科的總分,分文科、理科河南省統一劃定各批錄取控制分數線。
體育專業劃線辦法:首先劃定本、專科最低專業合格線,然后按本、專科專業合格人數和招生計劃數的一定比例,分文科、理科河南省統一劃定本專、科文化控制分數線。
藝術專業劃線辦法:教育部確定的31所獨立設置的藝術院校自行劃定本校藝術類本、專科(高職)專業、文化考試錄取控制分數線;其他藝術院校(專業)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要求,根據專業合格人數和招生計劃數的一定比例,分文科、理科河南省統一劃定本、專科文化控制分數線。
普通高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和本省院校“專升本”的科目設置和劃線辦法按有關文件執行。
四、投檔辦法
各批錄取均按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檔。在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招生學校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一般應控制在本校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如調檔比例要求低于120%的,應于當批投檔前24小時以傳真方式告知我辦。沒有提出要求的,我辦均按120%的比例投檔。
(一)普通類各批錄取院校投放檔案按一、二志愿、第三志愿(為4個平行關系的志愿,亦稱“平行志愿”,系統中顯示為3--6志愿)、少數民族預科班志愿的順序依次分輪進行。如第一志愿投檔數不足學校招生計劃數,在投放后續志愿檔案時按缺額數并按比例補投,補足為止。
如平行志愿投檔后仍不能完成招生計劃,本科一批可以在當批分數線以上調劑錄取,也可以根據考生志愿適當降分錄取(降分只投報有本校志愿的考生,降分幅度由我辦根據計劃缺額和生源情況確定,一般不超過20分),還可以由我辦向社會公布計劃缺額,在一定分數線以上、在尚未錄取的考生中公開征集志愿;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職高專一批、高職高專二批不進行調劑錄取,生源不足時,可以根據考生志愿適當降分錄取,或由我辦向社會公布計劃缺額,公開征集志愿。采取何種方式,先由學校提出意見,我辦審核確定。學校應在平行志愿投檔后即向我辦提出書面意見,傳真發至我辦(錄檢員接收),經研究同意后執行。
(二)藝術院校(專業)原則上分專業、并按專業計劃數的120%投檔,根據招生院校已向我辦提交的錄取規則,在文化上線、專業合格的考生中,一般按以下三種方式排序投檔:1、按專業分排序從高到低投檔;2、按文化分排序從高到低投檔;3、按照文化分和專業分之和排序從高到低投檔。其他特殊情況,我辦研究后辦理。
教育部確定的31所獨立設置的藝術院校執行本校劃定的藝術類本、專科專業文化控制分數線,其他藝術院校(專業)均執行河南省劃定的藝術類本、專科錄取控制分數線。6月30日前,我辦通過“河南省200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考生術科成績網上報送系統”將專業考試合格并在河南省備案的考生文化成績、專業成績、排序成績通知其第一志愿學校。系統登錄網址為(略),院校仍使用原報專業成績時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即可下載考生成績。
31所單獨劃定文化控制分數線的院校須在7月5日前將本校確定的藝術類本、專科文化控制分數線書面通知我辦(傳真:0371-63852582,7月5日以后聯系工作的,按照“河南高招在線”公布的電話聯系),沒按時通知我辦的,我辦將無法投檔。
按照教育部規定,對單考院校專業考試合格成績未報河南省備案的考生,我辦不向院校提供考生文化成績,錄取時不能按藝術類投檔。
藝術類本科安排在提前批錄取,藝術類高職高專與普通類本科二批同時錄取。本、專科分別按一、二志愿的順序依次分輪投檔。如生源不足,按照普通類的辦法,可降分錄取或面向社會征集志愿,不再調劑投檔。
(三)體育院校(專業)錄取新生單獨劃定專業和文化控制分數線,根據考生志愿,依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檔,由招生學校依據考生的文化和體育成績擇優錄取。體育類本科安排在提前批錄取,體育類高職高專與普通類本科二批同時錄取。本、專科分別按一、二、三志愿和調劑志愿的順序依次分輪投檔。生源不足時,可降分錄取或公開征求志愿。
(四)提前錄取的軍隊院校對統考成績達到錄取控制分數線且政審、面試、身體復檢均合格的考生,根據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檔。
提前錄取的公安、司法類院校,對統考成績達到錄取控制分數線且政審、面試均合格的考生,根據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檔。
提前錄取的其他普通院校以及體育院校非體育專業錄取新生,依據文化成績,按普通類本、專科文化控制分數線,根據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檔。
提前錄取的軍隊、公安、司法、體育院校的非體育專業和提前錄取的其他普通院校,本、專科分別按一、二志愿和調劑志愿依次順序分輪投檔。生源不足時,可降分錄取或征求志愿。
(五)民族班、民族預科班隨有關院校本、專科統招相應批次錄取。其中報考民族班的符合投檔條件的考生與相應本、專科統招考生同時投檔;報考民族預科班的符合投檔條件的考生在平行志愿之后按預科志愿單獨投檔。本科預科班、專科預科班、民族班錄取分數線不得低于所在批次有關高校提檔分數線以下80分、60分、40分。如生源不足,則面向社會征求志愿(招生對象和錄取標準不變),不再降分或調劑。如征求志愿仍完不成招生計劃,剩余計劃外省院校可以調整改錄其他專業,本省院校收回河南省統一調整安排使用。
(六)定向就業招生計劃與非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同時投檔錄取,生源面向河南省。定向志愿按規定填報在當批第一志愿,錄取時按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投檔。在該校調檔分數線上不能完成定向就業招生計劃的,可在該校調檔分數線下20分以內、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補充投檔,學校根據考生定向志愿擇優錄取。若仍完不成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則轉為非定向招生計劃錄取。錄取期間,不接受定向招生擴招計劃。
(七)普通高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簡稱“對口招生”)的錄取工作,實行分類劃定錄取控制分數線,按類別、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數1:1投檔。
(八)本省高校“專升本”錄取,實行分專業劃定錄取控制分數線,按專業、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數1:1投檔。
五、錄取體制及原則要求
(一)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即: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參加身體健康狀況檢查、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并符合學校調檔要求的考生是否錄取以及所錄取的專業由高等學校自行確定,同時負責對未錄取考生的解釋及其他遺留問題的處理。省招辦監督高校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完成情況,糾正違反國家招生政策、規定的行為。
(二)招生院校必須按在招生章程中向社會公布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錄取期間不得更改在招生章程中向社會公布的錄取規則和承諾。如學校招生章程中的內容與國家招生政策和規定相違背,我辦按國家政策和規定執行。
(三)按照教育部關于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的要求,2005年錄取中,我辦將通過“河南高招在線”公布考生電子檔案運轉狀態、院校退檔理由等錄取過程信息。招生院校對退檔務必慎重,退檔理由的表述必須準確,避免產生遺留問題。
(四)招生院校要認真執行已公布的招生計劃。錄取期間調整招生計劃必須履行有關手續,屬于計劃性質、科類、數量調整的,招生院校應按規定的格式傳真發至我辦(一般由錄檢員接收),經研究同意后執行。在同一批次,計劃性質、科類、數量不變,如確因個別專業生源不足,僅對專業計劃進行適當調整,須在網上征得錄檢員同意。
(五)院校使用調整計劃或預留計劃,要嚴格使用原則,嚴格使用程序,嚴格使用責任。我辦根據學校調整計劃數及其使用的有關要求,在院校所在批次控制分數線以上,按照考生志愿及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投檔。院校要加強對調整計劃和預留計劃的管理和監督,不得隨意降低錄取標準指名錄取考生,并負責處理因調整計劃或預留計劃使用不當而造成的遺留問題。各批調整計劃原則上應在當批投檔前提出申請,當批辦理完畢錄取手續。
(六)對于在招生章程中公布的按一定分數級差要求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的院校,應按公布的分數級差執行。學校須在投檔前以傳真方式告知我辦錄檢組。
(七)招生學校要按規定的程序,按時完成調檔、閱檔、退檔、審核等各環節的工作,保證考生電子檔案的正常周轉和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對超過時間未按要求完成相關環節工作的高等學校,經我辦主動與之溝通后,仍無故拒絕聯系或故意拖延時間的,我辦將根據所發出的考生電子檔案按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代為錄取,并將有關情況上報教育部備案。
(八)各級招生部門和各招生院校要認真落實教育部關于招生工作“六公開”“六不準”的要求,嚴格規范招生行為。嚴禁任何高校委托“中介機構”、“定向單位”或個人組織生源、收費或代辦錄取手續。招生院校要加強管理,經批準的收費項目,應在學校集中收取,統一管理,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學校名義亂承諾、亂收費、亂招生,維護招生工作秩序,維護學校聲譽。
六、錄取工作流程
(一)院校登錄簽到。招生院校憑我辦分配的帳號和密碼登錄“河南高招在線”,于當批錄取前一天10:00以前,注冊聯絡信息并簽到。
我辦通過“河南高招在線”向院校介紹河南省高考基本情況、招生政策、錄取辦法、工作程序、聯絡方式、有關注意事項等等。請院校認真閱讀,并按有關規定和要求開展工作。
(二)核對招生計劃。招生院校通過院校端系統網上查詢本校生源統計信息,核對招生計劃。如對公布的計劃有異議,請即與我辦計劃組聯系核實。
(三)省招辦投檔。我辦根據核定的招生計劃和有關政策在規定時間向院校發送考生電子檔案。
(四)院校閱檔。院校在規定時間內下載、審閱考生電子檔案,對預錄考生確定專業,對擬退考生準確注明不能錄取的具體理由,并在規定時間內提交錄檢。
(五)錄檢、核準。我辦錄檢人員根據招生政策和規定,在網上核準院校提交的預錄和擬退名單。對退檔理由不充分的,提請院校復議。院校要認真復議并實事求是地作出符合規定的處理。對符合錄取要求的預錄名單、符合退檔要求的退檔名單,錄檢員予以確認。
(六)院校提交的預錄取名單經我辦核準確認后,打印《河南省2005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名冊》(一式三份)。加蓋我辦錄取專用章。我辦按照學校錄取人數核收網上錄取費后,將錄取名冊以特快專遞寄給招生院校。
(七)院校按照我辦核準蓋章的錄取名單向考生寄發錄取通知書。
(八)已錄取考生的紙介質檔案由考生本人憑錄取通知書、身份證、準考證到縣(市、區)招辦領取。
院校聯系工作的函件使用以下兩種格式(可通過“河南高招在線”下載表格):
---涉及計劃變動的,均使用《河南省2005年普通高校招生計劃調整專用函》(
招生院校按照規定的格式填寫函件內容,經院校有關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傳真到我辦(一般由對應的錄檢員接收),我辦將盡快研究回復。
七、錄取費用
根據河南省發展計劃委員會、河南省財政廳(豫計收費[2003]962號)文件規定,河南省按每生30元的標準向院校收取網上錄取費,為保證院校及時收到錄取名冊,請各招生院校于6月30前按招生計劃數將錄取費匯至我辦,我辦將憑匯款單向院校寄送錄取名冊。若錄取人數有調整,錄取以后再按實際人數結算。
八、錄取期間市、縣兩級招辦的主要工作
(一)參與河南省錄取工作,各省轄市招辦安排2-3人(領導1人,工作人員1-2人)進駐省錄取辦公場所,負責日常工作聯絡,協助解決本轄區考生的有關問題,完成省招辦安排的工作。
(二)做好咨詢與信訪工作。我辦將通過“河南高招在線”向各省轄市及縣(市、區)招辦提供實時錄取信息查詢,市縣兩級招辦要明確專門人員,向考生提供咨詢服務,做好考生、家長的來訪接待工作,熱情為考生服務。信訪工作實行屬地負責制,各級要安排骨干力量專門負責信訪工作,要以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高度責任感,認真對待信訪工作,接待中發現的問題,要認真對待,查清情況,妥善處理,屬于哪一級應該解決的,哪一級就地解決;需要省招辦解決的,按工作程序逐級上報到省錄取現場。對于不負責任,上交矛盾,乃至造成越級上訪的,按照《信訪條例》的有關規定,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并記入年度目標考評。
(三)做好征集志愿工作。根據我辦的安排,在規定時間內,負責本轄區考生征集志愿的宣傳、填報、采集、匯總和上報有關工作。
(四)做好已錄取考生紙介質檔案的管理和交接工作。縣(市、區)招辦要通過“河南高招在線”核對考生是否被錄取,對確認錄取的,將考生檔案密封并加蓋公章后交給考生,由考生報到時交給錄取學校。沒有錄取的,不得發出檔案。
計劃調整專用函》(樣表)(略) 4、《河南省2005年普通高校招生
錄取工作專用函》(樣表)(略) 5、河南省2005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照顧政策 6、《河南省2005年普通高校招生網上錄取院校用戶名、密碼及登錄步驟》(略) 二00五年六月二十一日
河南省2005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各批工作時間表
批次 |
志愿 |
開檔時間 |
最遲提交錄檢時間 |
錄檢截止時間 |
提前錄取(本省院校專升本隨此批錄取,藝術、體育類專科不在此批) |
本科一志愿 |
7月9日8:00 |
7月9日18:00前 |
7月10日10:00 |
本科二志愿 |
7月10日15:00 |
7月10日17:00前 |
7月10日18:30 |
本科調劑 (體育本科三志愿) |
7月11日8:00 |
7月11日10:00前 |
7月11日12:00 |
本批未完成的計劃于7月11日晚通知市縣招辦,并在河南省招生考試信息網(面向公眾,http://www.heao.com.cn)和“河南高招在線”(面向招生工作部門和招生院校)上公布。7月12日考生填報征求志愿,7月14日8:00投檔,當日12:00錄檢結束。藝術類本科不調劑,征求志愿工作隨本科一批進行。 |
專科一志愿 |
7月11日15:00 |
7月11日18:00前 |
7月12日10:00 |
專科二志愿 |
7月12日15:00 |
7月12日16:00前 |
7月12日18:30 |
專科調劑 |
7月13日8:00 |
7月13日10:00前 |
7月13日12:00 |
本科一批 |
一志愿 |
7月16日8:00 |
7月16日15 :00前 |
7月16日18:00 |
二志愿 |
7月17日 10:00 |
7月17日15:00前 |
7月17日18:00 |
平行(3-6)志愿 |
7月18日8:00 |
7月18日12:00前 |
7月18日16:00 |
調劑志愿 或降分投檔 |
7月19日8:00 |
7月19日10:00前 |
7月19日12:00 |
預科志愿 |
7月19日15:00 |
7月19日16:00前 |
7月19日17:00 |
本批未完成的計劃于7月19日晚通知市縣招辦,并在河南省招生考試信息網和“河南高招在線”上公布,7月20日考生填報征求志愿。藝術類本科征求志愿隨此批同時進行。征求志愿期間(20日8:00—21日12:00),省招辦暫停錄檢工作,特殊情況可與總值班室聯系。 |
征求志愿 |
7月22日8:00 |
7月22日10:00前 |
7月22日12:00 |
本科二批(體育、藝術專科隨此批錄取) |
一志愿 |
7月24日8:00 |
7月25日8:00前 |
7月25日16:00 |
二志愿 |
7月26日8:00 |
7月26日12:00前 |
7月26日16:00 |
平行(3-6)志愿 |
7月27日8:00 |
7月27日12:00前 |
7月27日16:00 |
降分投檔 |
7月28日8:00 |
7月28日10:00前 |
7月28日12:00 |
預科志愿 |
7月28日15:00 |
7月28日17:00前 |
7月28日18:30 |
本批未完成的計劃于7月28日晚通知市縣招辦,并在河南省招生考試信息網和“河南高招在線”上公布。7月29日考生填報征求志愿。征求志愿期間(29日8:00—30日12:00),省招辦暫停錄檢工作,特殊情況可與總值班室聯系。 |
征求志愿 |
7月31日8:00 |
7月31日10:00前 |
7月31日12:00 |
本科三 批(對口招生專科隨此批錄取) |
一志愿 |
8月2日8:00 |
8月2日12:00前 |
8月2日18:00 |
二志愿 |
8月3日8:00 |
8月3日10:00前 |
8月3日12:00 |
平行(3-6)志愿 |
8月3日16:00 |
8月3日17:00前 |
8月3日18:30 |
降分投檔 |
8月4日8:00 |
8月4日10:00前 |
8月4日12:00 |
預科志愿 |
8月4日15:00 |
8月4日16:00前 |
8月4日18:30 |
本批未完成的計劃于8月4日晚通知市縣招辦,并在河南省招生考試信息網和“河南高招在線”上公布。8月5日考生填報征求志愿。征求志愿期間(5日8:00—6日12:00),省招辦暫停錄檢工作,特殊情況可與總值班室聯系。 |
征求志愿 |
8月7日8:00 |
8月7日10:00前 |
8月7日12:00 |
高職高專一批 |
一志愿 |
8月9日8:00 |
8月10日8:00前 |
8月10日16:00 |
二志愿 |
8月11日8:00 |
8月11日12:00前 |
8月11日16:00 |
平行(3-6)志愿 |
8月12日8:00 |
8月12日12:00前 |
8月12日16:00 |
降分投檔 |
8月13日8:00 |
8月13日10:00前 |
8月13日12:00 |
本批未完成的計劃于8月13日晚通知市縣招辦,并在河南省招生考試信息網和“河南高招在線”上公布。8月14日考生填報征求志愿。征求志愿期間(14日8:00—15日12:00),省招辦暫停錄檢工作,特殊情況可與總值班室聯系。 |
征求志愿 |
8月16日8:00 |
8月16日10:00前 |
8月16日12:00 |
高職高專二批 |
一志愿 |
8月18日8:00 |
8月19日8:00前 |
8月19日16:00 |
二志愿 |
8月20日8:00 |
8月20日12:00前 |
8月20日16:00 |
平行(3-6)志愿 |
8月21日8 :00 |
8月21日12:00前 |
8月21日16:00 |
降分投檔 |
8月22日8:00 |
8月22日10:00前 |
8月22日12:00 |
本批未完成的計劃于8月22日晚通知市縣招辦,并在河南省招生考試信息網和“河南高招在線”上公布。8月23日考生填報征求志愿。征求志愿期間(23日8:00—24日12:00),省招辦暫停錄檢工作,特殊情況可與總值班室聯系。 |
征求志愿 |
8月25日8:00 |
8月25日10:00前 |
8月25日12:00 |
|
|
|
|
|
|
河南省2005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照顧政策
(摘自《河南省200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 43、對各批第一志愿報考農、林院校的考生在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加20分投檔,省外院校是否認可,由學校審查決定。
44、按考生志愿全部投檔之后不能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是按志愿降分錄取,還是在原分數線上通過向社會征求志愿完成計劃,由學校提出意見,省招辦審核確定。降分幅度由省招辦根據計劃缺額和生源情況確定,一般不超過20分。
45、下列應屆高中畢業考生在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加20分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1)按中辦發[2000]28號和教育部教基[2001]1號文件評選獲得省級優秀學生稱號者; (2)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受到省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或省教育廳、省公安廳表彰者(須具備表彰證書和相應文件的復印件); (3)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河南省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發明創造一等獎獲得者或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一等獎以上獲得者; (4)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或全國性體育比賽取得前六名、獲國家二級運動員以上稱號(須出具參加比賽的原始成績冊和秩序冊)的考生。
46、下列考生可在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加10分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1)烈士子女; (2)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僑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屬。 僑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屬加分照顧省外院校是否認可,由學校審查決定。
47、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的退役軍人,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加10分投檔;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可在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加20分投檔。
48、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民族院校,在控制分數線以上考生不足時,經省招辦批準,適當降分,由學校審查錄取。少數民族考生報考高等院校,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加5分投檔,省外院校是否認可,由學校審查決定。
49、以上加分規定不累積計算,即同時享受兩種以上可以加分錄取的考生只按加分較多的一項計算,最多不超過20分。
50、下列考生由學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1)退役兵; (2)農村戶口的獨生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