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高等學校,各省轄市招生辦公室:
根據教育部要求,結合河南實際,現將河南省200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錄取方式及相關要求
2004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全部實行遠程異地網上錄取。
招生院校應建立必要的組織領導機構,配備計算機專業(yè)技術人員,建立適應網上錄取需要的計算機軟 、硬件環(huán)境,保證網上錄取數據傳輸暢通、安全。院校使用的計算機軟硬件配置及網絡環(huán)境建議如下:p ⅲ450以上cpu、硬盤大于20g、內存大于128m、10m/100m自適應網卡、 能連接chinanet或cernet的線路(不要使用電話撥號上網)、裝有正版windows2000/xp操作系統(tǒng)和防病毒 軟件。
我辦定于7月1日至5日開放遠程服務器,各招生院校務必在此期間測試是否可以訪問我辦的遠程服務 器。院校需首先登錄“河南高招在線”(網址:略),填寫院校錄取聯(lián)絡信息,然后獲取登錄我辦遠程服 務器的ip地址和端口。院校登錄“河南高招在線”以及我辦遠程服務器的用戶名和密碼隨文下發(fā),各院校 要加強網上錄取用戶名和密碼的保密管理,防止遺失或泄密。有關技術問題的詳細說明請認真閱讀“河南 高招在線----陽光論壇”中的有關內容。
錄取期間,我辦將通過“河南高招在線”及時發(fā)布有關信息或通告,院校應注意隨時瀏覽(建議安排 專人負責)。
根據遠程網上錄取的工作特點,我辦錄取現場不接待院校招生人員(包括聯(lián)絡員),有關招生事宜通 過網絡、傳真、電話等渠道聯(lián)系解決。如招生院校不具備網上錄取工作條件,可及早就近聯(lián)系兄弟院校, 取得支持。
二、錄取原則及體制
1、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應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 錄取的原則。
2、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jiān)督”的錄取體制。即: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tǒng) 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并符合學校調檔要求的考生是否錄取以及所錄取的專業(yè)由高等學校自行確 定,同時負責對未錄取考生的解釋及其他遺留問題的處理。省招辦實行必要的監(jiān)督,檢查學校執(zhí)行國家招 生政策、招生計劃完成情況,糾正違反國家招生政策、規(guī)定的行為。
在統(tǒng)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招生院校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一般應控制在本校 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如調檔比例要求低于120%的,應于當批投檔前24小時以傳真方式告知我辦。沒有 要求的,我辦將按120%的比例投檔。
招生院校錄取期間不得更改在招生章程中向社會公布的錄取規(guī)則和承諾。如學校招生章程中的內容與 國家招生政策和規(guī)定相違背,以國家政策和規(guī)定為準。
由于網絡傳輸等非人為因素造成的招生遺留問題,招生院校和我辦通過協(xié)商妥善解決。
3、分數線劃定辦法和投檔原則
2004年河南省高考科目設置為“3+文綜/理綜”。“3”為語文、數學(分文科數學、理科數學,下同 )、外語,為每個考生必考科目。“文綜/理綜”分別為文科綜合(包括政治、歷史、地理)和理科綜合 (包括物理、化學、生物),由考生根據本人情況選考其一。 “文綜/理綜”每科滿分為300分,其他各科滿分均為150分,總分滿分750分。外語專業(yè)考生的口試河南省今 年暫沒統(tǒng)一組織。
根據各批招生計劃數的一定比例,按照語文、數學、外語和文綜/理綜四門的總分,分文、理科河南省 統(tǒng)一劃定各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并依據四門的總分進行投檔。
4、提前批錄取院校投放檔案分別按一、二志愿、調劑志愿的順序依次分輪進行。其中體育類按一、 二、三志愿、調劑志愿的順序投檔。調劑志愿發(fā)出后仍不能完成計劃的,學校可提出降分錄取有志愿考生 (降分幅度一般不超過20分),經研究同意后執(zhí)行。
本科一、二批錄取院校投放檔案分別按一、二志愿、平行志愿(即3--5志愿)、調劑志愿的順序依次 分輪進行。
本科三批和高職高專一、二批錄取院校投放檔案順序與本科一、二批相同,但不設置調劑學校志愿。
各批投檔時,如第一志愿投檔數不足學校招生計劃數,在投放后續(xù)志愿檔案時根據缺額數并按規(guī)定的比例 補發(fā),補足為止。
如平行志愿投檔后仍不能完成招生計劃,本科一、二批院校可以在分數線以上調劑錄取,也可以按志 愿降分錄取(降分幅度一般不超過20分,降分只錄取有本校志愿的考生),還可以由省招辦向社會公布計 劃缺額,征集志愿;本科三批和專科一、二批可以按志愿降分錄取,也可以在一定分數以上由省招辦向社 會公布計劃缺額,征集志愿。采取何種方式,均由學校提出意見(學校應在平行志愿投檔后即向省招辦提 出書面申請,傳真發(fā)至錄檢員),經研究同意后執(zhí)行。
5、特殊類別的投檔原則
(1)根據教育部學生司印發(fā)的《2004年普通高等藝術院校、普通高等學校藝術專業(yè)招生辦法》(教 學司[2003]53號)規(guī)定,教育部明確的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可自行劃定本校藝術類本、專科專業(yè)文化 考試錄取控制分數線,其他院校藝術專業(yè)及獨立設置的專科藝術院校在河南省招生,均按河南省劃定的藝術類 本、專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執(zhí)行。對專業(yè)合格、文化成績達到分數線的考生,根據考生志愿投檔,由招生院 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錄取規(guī)則擇優(yōu)錄取。如第一志愿錄取不滿,依次進行后續(xù)志愿投檔。按照教育部規(guī) 定,單考院校專業(yè)考試合格成績未報河南省備案的考生,我辦不向院校提供考生文化成績,錄取時不予按藝 術類投檔。
6月30前,我辦通過“河南省200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yè)考生術科成績網上報送系統(tǒng)”將考生文 化成績通知其第一志愿學校,(網址:略,見原文件),學校仍使用原用戶名和密碼登錄,并下載考生文 化成績。單獨劃定文化控制分數線的院校須在7月4日前將本校確定的藝術類本、專科文化控制分數線書面 通知我辦(傳真:略,見原文件,7月5日以后聯(lián)系工作的,按照“河南高招在線”公布的電話聯(lián)系),不 按時通知我辦的,我辦將無法投檔。
(2)提前錄取的軍隊院校,對統(tǒng)考成績達到錄取控制分數線且政審、面試、身體復檢均合格的考生 ,根據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檔。
(3)提前錄取的公安、司法類院校,對統(tǒng)考成績達到錄取控制分數線且政審、面試均合格的考生, 根據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檔。
提前錄取的其他普通院校以及體育院校非體育專業(yè)錄取新生,依據文化成績,按統(tǒng)一的本專科文化控制分 數線,根據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檔。
(4)體育專業(yè)錄取新生單獨劃定專業(yè)和文化控制分數線,根據考生志愿,依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 按比例投檔,由招生學校依據考生的文化和體育成績擇優(yōu)錄取。
(5)定向就業(yè)招生計劃與非定向招生計劃同時投檔錄取,生源均面向河南省,定向志愿按規(guī)定應填報 在當批第一志愿。錄取時按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投檔。在該院校調檔分數線上不能完成計劃的,可在其 線下20分以內、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補充投檔,學校根據考生定向志愿擇優(yōu)錄取。若仍完不成定向就 業(yè)招生計劃,則就地轉為非定向招生計劃執(zhí)行。錄取期間,不接受定向招生擴招計劃。
(6)對第一志愿報考農、林院校的考生在統(tǒng)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加20分投檔(僅限各批第一志愿) 。
(7)普通高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生(簡稱“對口招生”),實行分類劃線,按類別、按志 愿、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數的120%投檔。
(8)本省高校“專升本”錄取工作,實行分專業(yè)劃線,按專業(yè)、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數1:1 投檔。
6、招生院校要認真執(zhí)行已公布的招生計劃。錄取期間調整招生計劃必須履行有關手續(xù),屬于計劃性 質、科類、數量調整的,招生院校應以規(guī)定的格式傳真發(fā)至省招辦(一般由錄檢員接收),經研究同意后 執(zhí)行。在同一批次,計劃性質、科類、數量不變,如確因個別專業(yè)生源不足,僅對專業(yè)計劃進行適當調整 ,須在網上征得錄檢員同意。
學校使用調整計劃或預留計劃,要嚴格使用原則,嚴格使用程序,嚴格使用責任。省招辦根據學校調 整計劃數及其使用的有關要求,在學校所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按照考生志愿及考試成績從高到低順 序投檔。高等學校要加強對調整計劃和預留計劃的管理和監(jiān)督,不得隨意降低錄取標準指名錄取考生,并 負責處理因調整計劃或預留計劃使用不當而造成的遺留問題。
各批調整計劃應在當批投檔前提出申請,當批辦理完畢。
7、對于在招生章程中公布的按一定分數級差要求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的,應按公布的分數級差執(zhí)行 。學校須在投檔前以傳真方式告知省招辦。
8、嚴禁任何高校委托“中介機構”、“定向單位”或個人組織生源、收費或代辦錄取手續(xù)。招生院 校要加強管理,經批準的收費項目,應在學校集中收取,統(tǒng)一管理,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學校名義亂承諾、 亂收費、亂招生,擾亂招生工作秩序,損害學校聲譽。
三、錄取工作流程
1、院校登錄簽到。招生院校憑我辦分配的帳號和密碼登錄“河南高招在線”,于當批錄取前一天10 :00以前,注冊聯(lián)絡信息并簽到。
我辦通過網上錄取系統(tǒng)向院校介紹河南省高考基本情況、招生政策、錄取辦法、工作程序、聯(lián)絡方式、 有關注意事項等等。院校應認真閱讀,并按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開展工作。
2、核對招生計劃。招生院校通過院校端系統(tǒng)網上查詢本校生源統(tǒng)計信息,核對招生計劃。如對公布 的計劃有異議,請立即與我辦計劃組聯(lián)系核實、調整。
3、省招辦投檔。我辦根據核定的招生計劃和有關政策在規(guī)定時間向院校發(fā)送考生電子檔案。
4、院校閱檔。院校在規(guī)定時間內下載、審閱考生電子檔案,對預錄考生確定專業(yè),對擬退考生準確 注明不能錄取的具體原因,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錄檢。
對超過時間未按要求完成相關環(huán)節(jié)工作的高等學校,經我辦主動與之溝通后,仍無故拒絕聯(lián)系或故意 拖延時間的,我辦將根據所發(fā)出的考生電子檔案按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代為錄取,
5、辦理錄檢手續(xù)。我辦錄檢人員根據招生政策和規(guī)定,在網上審核院校提交的預錄和擬退名單。對 退檔理由不充分的,提請院校復議。院校要認真復議并實事求是地作出符合規(guī)定的處理。對符合錄取要求 的預錄名單、符合退檔要求的退檔名單,錄檢員予以確認并提交院校。
6、院校提交的預錄取名單經我辦審核確認后,打印《河南省2004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名冊》,加蓋 我辦錄取專用章。我辦按照院校錄取人數核收網上錄取費后,將錄取名冊以特快專遞寄給招生院校。
7、院校按照省招辦核準蓋章的錄取名單向考生寄發(fā)錄取通知書。
8、每批錄取結束后,我辦向各省轄招辦提供分市錄取考生名單。已錄取考生的紙介質檔案由考生本 人憑錄取通知書、身份證到縣(區(qū))招辦領取。考生檔案由縣(區(qū))招辦密封后交給考生,由考生報到時 交給錄取學校。
9、院校工作報告格式與提交。
報告有兩種格式(可通過系統(tǒng)下載):
---凡涉及計劃變動的,均使用《河南省2004年普通高校招生計劃調整專用函》(
二00四年六月十九日
聲明:
(一)由于考試政策等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本網站所提供的考試信息僅供參考,請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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