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即將陸續(xù)報到。為切實保護學生權益、確保招生公平公正、維護高等學校辦學秩序,教育部辦公廳日前發(fā)出了《關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和學籍電子注冊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規(guī)定,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指導督促屬地各高校嚴格按照國家招生政策規(guī)定和學籍管理規(guī)定,認真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各高校要對新生報到所需錄取通知書、身份證、戶口遷移證、高考加分資格證明等材料與紙質檔案、錄取名冊、電子檔案逐一比對核查;對錄取享受高考加分照顧的新生、自主招生錄取新生及面向農村學生的各類專項計劃錄取的新生資格條件進行復核;組織專家組對藝術、體育專業(yè)或藝術、體育特長生等特殊類型錄取新生開展入學專業(yè)復測。要認真與生源地省級招辦核實存疑信息。對于通過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騙取高考加分資格、錄取資格或企圖冒名頂替入學的新生、未按規(guī)定公示有關資格身份的新生、未經省級招辦辦理錄取手續(xù)的新生以及違規(guī)“點招”錄取的新生,一律不予學籍電子注冊,并報告有關部門倒查追責。
《通知》強調,各高校不得在新生入學報到環(huán)節(jié)更改新生錄取專業(yè)并進行學籍電子注冊,尤其不得將藝術、體育類專業(yè)學生調整到普通類專業(yè),將外國語中學推薦保送錄取的學生調整到非外語類專業(yè)。各高校不得將未經省級招生部門審核錄取的學生留在學校學習,已經注冊學籍的,一經查實,堅決取消學籍,杜絕任何學籍學歷遺留隱患。
《通知》要求,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高等學校要高度重視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及時準確完成學籍電子注冊和在校生學年電子注冊工作。對弄虛作假、將違規(guī)招收的學生留在學校等造成的不良后果,高校要承擔直接責任。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履行指導、檢查和監(jiān)督職能,督促高校嚴格執(zhí)行招生和學籍管理有關規(guī)定,對違規(guī)違紀行為要一查到底、嚴肅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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