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申請辦理考生必讀
—— 辦理時間 ——
一、成績合并申請時間為11月21日8:30-11月29日16:30,逾期無法提交申請。
二、補錄成績申請時間為11月28日8:30-12月1日16:30,逾期無法提交申請。
三、畢業申請登記時間為11月28日8:30-12月2日16:30,逾期無法申請登記。
四、畢業申請現場提交材料的時間、地點請考生關注各設區市教育考試機構網站公告,逾期不能辦理。
—— 操作指南 ——
考生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自學考試信息網(zk.zjzs.net)“社會考生登錄”界面使用身份證號或準考證號登錄。由于身份證號或密碼錯誤無法登錄,首次登錄系統的考生,請與當地教育考試機構聯系;原已登錄過系統的考生,通過“忘記密碼”功能自行重置密碼。
一、政策查詢(首頁-政策解讀-更多)
考生可查看有關專業計劃,課程使用等政策及規定。
二、核對個人信息(我的信息-注冊信息、我的信息-準考證信息)
三、核對課程成績信息(我的成績-成績查詢)
四、個人信息更正
畢業申請登記時間截止前,課程成績無誤、僅身份證號或姓名有誤的考生,聯系當地教育考試機構更正身份證號或姓名;其他信息有誤,考生自行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自學考試信息網(zk.zjzs.net)更正。
五、課程成績合并
考生如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自學考試信息網(zk.zjzs.net)中有多個身份證號、各身份證號下有準考證號、準考證號下有課程成績,須在11月21日8:30-11月29日16:30完成課程成績合并申請,逾期無法提交申請。
(一)考生以現有正確的身份證號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自學考試信息網(zk.zjzs.net),如登錄用的身份證號非現有正確的身份證號,聯系當地教育考試機構先進行更正。
按規定已失效的“以往通過銜接溝通、主考院校屬地化、學分互認等取得的委托考試成績”的課程和用于頂替自學考試部分專業課程的證書課程或證書不得申請合并課程成績。
審核通過的課程成績將合并到考生登錄時使用的正確身份證號下。
(二)課程成績合并步驟及要求
1.我的申請-成績合并申請-新增申請
2.填寫內容、上傳附件
“申請說明”—填寫實際申請成績合并的原因。
“需合并成績準考證號”—1條申請只能填寫1個原有的有課程成績需合并的準考證號,如有數個準考證號下的課程成績申請合并,1個準考證號增加一條申請。同一準考證號只能申請一次。
“證明材料”—身份證或戶口本、準考證及課程合格證書等的掃描件(或照片),掃描件(或照片)須保證足夠像素、能清晰查看其上的各項內容。
“上傳附件”—證明材料須打包成ZIP進行上傳。同一申請只能上傳一個ZIP包,多個上傳的,系統只保留最后上傳的ZIP包。
“保存并提交”—填寫的內容、ZIP包內證明材料等檢查確認無誤后保存并提交。
3.查看申請“狀態”,了解申請審核的進度
狀態為“終審通過”的申請,成績合并已經完成,考生可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自學考試信息網(zk.zjzs.net)查詢成績;狀態為“駁回”的,可點擊“詳情”查看駁回的原因;其他狀態則為尚在審核中。
4.考生務必保證準考證號、證明材料等正確無誤及完整性,如有誤,申請將會被“駁回”。被駁回后,一旦超過申請截止時間,將無法再次申請。
六、課程成績補錄
考生在畢業申請登記前,經查詢、核對,發現個人信息正確,但有符合規定情形的課程成績缺失,可申請補錄成績,時間為11月28日8:30-12月1日16:30,逾期無法提交申請。未申請補錄成績或申請補錄的課程成績經審核未通過的,如課程成績不符合專業計劃要求,則無法完成畢業申請登記。
(一)申請補錄的成績要求
1.可以申請補錄的課程成績
(1)課程合格證書上所列除按規定已失效外的課程成績;
(2)課程經審核同意轉入并簽字蓋章的紙質《轉考審批表》上所列課程成績;
(3)課程經審核同意免考并簽字蓋章的紙質《免考審批表》上所列課程成績。
2.不得申請補錄的課程成績
(1)按規定已失效的“以往通過銜接溝通、主考院校屬地化、學分互認等取得的委托考試成績”的課程合格證書上所列課程成績;
(2)各類可用于頂替自學考試部分專業課程的證書或課程證書上所列課程成績(如“物流職業經理證書”等);
(3)全國英語等級考試、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各類證書所頂替的課程成績。
(4)《杭州市區自考免考初審回執單》上所列課程成績。
(二)申請補錄成績流程
1.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自學考試信息網(zk.zjzs.net);
2.我的申請-成績補錄申請-新增申請;
3.選擇“申請原因”。
4.“上傳附件”;附件為補錄成績所需的“課程合格證書”或“課程經審核同意轉入并簽字蓋章的紙質《轉考審批表》”或“課程經審核同意免考并簽字蓋章的紙質《免考審批表》”的掃描件(或照片)。掃描件(或照片)須保證足夠像素、能清晰查看其上的各項內容。掃描件(或照片)如是多張的,須打包成ZIP進行上傳。
5.“添加補錄課程”并“保存”;
按所傳附件中的“課程合格證書”或“課程經審核同意轉入并簽字蓋章的紙質《轉考審批表》”或“課程經審核同意免考并簽字蓋章的紙質《免考審批表》”上的所列課程成績填寫。如是《免考審批表》上的課程,成績填寫“免考”。填寫完成后“保存”。
6.“提交審核”。
7.多種“申請原因”申請補錄成績的,一種“申請原因”按步驟操作“提交審核”一次,提交后再進行另一種“申請原因”的操作。
七、打印合格成績
確認個人信息、課程成績無誤后,打印合格成績(合格成績打印件為畢業申請現場提交材料之一);我的成績-成績查詢,打印合格成績
八、畢業申請辦理
畢業申請登記時間為11月28日8:30-12月2日16:30,逾期無法申請登記。畢業申請現場提交材料的時間、地點請考生關注各設區市教育考試機構網站公告,逾期不能辦理。考生課程成績、學分滿足申請畢業專業計劃要求,可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畢業申請登記及現場提交材料。
(一)畢業申請登記
1.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自學考試信息網(zk.zjzs.net);
2.我的申請-畢業申請-新增學歷教育證書畢業申請;
3.選擇準考證、專業、主考院校
(1)準考證號選擇:選擇-勾選-確定
只有一個準考證的考生,系統默認顯示該準考證號;有多個準考證的考生需選擇一個準考證號。系統根據準考證號默認確定考生現場提交材料的教育考試機構。有多個準考證的考生可根據現場提交材料的教育考試機構所在地或常住地等實際情況選定準考證號,但選定的準考證號下須有合格課程。準考證號與教育考試機構所在地對應關系參看《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準考證號與市(縣、區)對照表》(見附件)。
(2)專業選擇:選擇-輸入專業名稱-查詢-勾選-確定
系統默認顯示考生注冊(首次報考)時的專業,考生根據自己實際課程考試情況和專業計劃進行專業選擇。“1020202工商企業管理”“1020213企業財務管理”“1020204會計”“1030106法律”“1081722汽車營銷與售后服務”專業的考生,可以按原專業申請畢業,也可以選擇新的代碼和名稱“120201K工商管理”“120204財務管理”“120203K會計學”“030101K法學”“080208汽車服務工程”申請畢業。原專業與新代碼名稱專業在同一次畢業申請登記時不得同時辦理。
(3)主考院校選擇
①單個主考院校的專業,無須選擇;
②多主考院校的專業,明確規定有地區劃分的,考生只能按地區劃分進行主考院校選擇(見下表);其他未明確規定地區劃分的,考生原則上按實踐及畢業論文(畢業設計)考核院校進行主考院校選擇。
③4081702汽車運用技術專業(專科)主考院校選擇為浙江師范大學,030101K法學專業(本科)主考院校選擇為寧波大學。
④《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調整我省部分自學考試專業主考院校及停考房屋建筑工程專科專業的通知》(浙教試院〔2020〕38號)中調整主考院校的專業,考生可按該通知精神選擇主考院校。已畢業專業的主考院校變更后,不得再次申請畢業。相應專業、主考院校及選擇條件如下表:
⑤普通高校全日制助學班和開展中高職銜接的普通高校的本校學生和對接學校學生,按實踐課程及論文考核院校進行主考院校選擇,選擇其他主考院校將通不過畢業申請審核。
4.課程成績填選、頂替設置
考生選定準考證號、專業、主考院校后,系統自動顯示考生申請畢業專業的計劃及考生已取得的對應課程、成績(包括免考)。考生須清楚計劃下列的“說明”和“專業要求說明”,特別是其中關于選修課程的說明。考生勾選用于選修課程的課程。
(1)選擇成績
一門課程如有1個以上合格成績,考生在畢業申請登記時自行選擇使用該門課程哪一成績。
(2)頂替設置
使用證書或證書課程或若干課程學分來頂替申請畢業專業中的相應課程,使用“頂替設置”。考生須保證填寫的內容準確無誤,否則會導致畢業申請審核通不過。
“00015英語(二)”免考或使用課程學分頂替,但又有全國英語等級考試等級證書(或符合要求的筆試成績)的考生,如要滿足學位條件,須使用全國英語等級考試等級證書(或符合要求的筆試成績)來頂替設置。
同一專業中選擇若干課程學分來頂替相應課程,被選擇的課程只能使用一次。
① “00015英語(二)”“00012英語(一)”的頂替設置
“00015英語(二)”使用全國英語等級考試三級或以上證書(或符合要求的筆試成績)、或不低于14學分若干專業課程頂替;“00012英語(一)” 使用全國英語等級考試二級或以上證書(或符合要求的筆試成績)頂替〔4050224韓國語(專科)專業“00012英語(一)”也可使用不低于7學分若干專業課程頂替〕。
全國英語等級考試證書(或符合要求的筆試成績)頂替:使用證書的,“證書編碼”填寫證書上的“證書編號”,“成績”填寫“合格”;使用筆試合格證(或成績通知單)的,“證書編碼”填寫筆試合格證(或成績通知單)上的“準考證號”,成績填寫實際成績。系統中“合格”或“實際成績”顯示為“7”。
若干課程學分頂替:選擇須符合畢業專業層次及門數與學分要求的課程。
②“00018/00019 計算機應用基礎/計算機應用基礎(實)”的頂替設置
“00018/00019 計算機應用基礎/計算機應用基礎(實)”課程使用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等級證書頂替。“00018計算機應用基礎”和“00019計算機應用基礎(實)”都須進行頂替設置,“證書編碼”填寫等級證書上的證書編號,成績填寫“合格”。系統中“合格”顯示為“7”。
③1020229物流管理(本科)、3020228物流管理(專科)等專業中的課程使用承認學分的證書課程或證書的頂替設置。使用證書課程合格證的,“準考證號”填寫證書課程合格證上的“準考證號”,“成績”填寫實際成績;使用證書的,“準考證號”填寫證書上的“證書號”,“成績”填寫“合格”。系統中“合格”或“實際成績”顯示為“7”。證書課程(或證書)與專業課程對應關系見下表,考生須按對應關系進行頂替設置,否則會通不過畢業申請審核。
④公共基礎課符合有關文件要求的,考生自行頂替設置。具體頂替關系如下:
5.按實際填寫“健康狀況”等項目后“提交”,完成畢業申請登記。
6.如畢業申請登記未能成功提交,系統會有相應提示。考生按提示進行修改或補充。
(二)現場提交材料
考生完成畢業申請登記后,在各設區市教育考試機構網站公告的時間內,到公告的相應教育考試機構提交材料。
1.申請專科畢業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審核后返還);使用過曾用名或變更過姓名或變更過身份證號的考生,還需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2)合格成績打印件;申請補錄成績的考生還需提供課程合格證書原件或《免考審批表》原件或《轉考審批表》原件;
(3)使用全國英語等級考試等級證書(或筆試合格證或合格成績通知單)或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等級證書來頂替課程的考生,提交該類證書原件;
(4)使用各類承認學分的證書或證書課程合格證來頂替課程的考生,提交該類證書原件。
2.申請專科起點本科畢業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審核后返還);使用過曾用名或變更過姓名或變更過身份證號的考生,還需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2)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打印件(2002年及之后畢業)或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審核后返還。2001年及之前畢業)或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審核后返還。國外或港澳臺獲得的學歷學位);
(3)專(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審核后返還);
(4)合格成績打印件;申請補錄成績的考生還需提供課程合格證書原件或《免考審批表》原件或《轉考審批表》原件;
(5)使用全國英語等級考試等級證書(或筆試合格證或合格成績通知單)或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等級證書來頂替課程的考生,提交該類證書原件;
(6)使用各類承認學分的證書或證書課程合格證來頂替課程的考生,提交該類證書原件。
(三)領取、交回《畢業生登記表》
現場提交材料后,教育考試機構打印《畢業生登記表》。考生領取《畢業生登記表》后,按要求填寫內容、簽名及蓋章,并在規定時間內交回教育考試機構。《畢業生登記表》填寫要求:
1.考生要認真核對各項信息、內容是否與本人一致。考生一旦簽字確認后,將不予修改;
2.各項需填寫的內容用黑(藍)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填寫;
3.需考生填寫的內容及簽名必須是考生本人填寫、簽名;
4.“自我鑒定”的主要內容: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工作和學習等方面的表現,約200字左右。“自我鑒定”必須是考生本人填寫,不得由他人代筆;
5.“單位鑒定”須經考生所在單位(學校)的組織人事部門簽署并蓋單位公章,非正式在職人員的“單位鑒定”由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簽署并蓋章。“單位鑒定”的主要內容: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工作和學習等方面的表現,約50字左右。
—— 重點提醒 ——
一、考生勿將賬號、密碼等告訴他人或由他人進行畢業申請登記等操作,以免填報信息錯誤或信息被修改而通不過畢業申請審核。需填寫的相關內容務必真實、準確,確認提交前務必核對無誤。
二、按流程進行畢業申請辦理。在申請補錄成績等環節務必按要求進行填報,不得申請的課程切勿填報。2022年11月已申請免考并通過初審的課程,在畢業申請登記時,成績顯示為“申請中-免考”,不影響畢業申請登記。
三、《畢業生登記表》由畢業申請地教育考試機構打印,個別市規定由考生自行打印《畢業生登記表》的,考生打印時切勿改變原有格式,使用黑白打印。《畢業生登記表》相應內容務必按要求填寫,認真核對信息無誤后再確認簽字。
四、備齊所需各類材料,在各地公告的時間內到相應的教育考試機構提交。外省取得的全國英語等級考試、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各類證書,須注明參加考試的“時間、省份”。
附件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準考證號與市(縣、區)對照表
準考證號 前4位 | 縣區 | 準考證號 前4位 | 縣區 | 準考證號 前4位 | 縣區 | ||
0101 | 杭州市區 | 0401 | 嘉興市區 | 0801 | 衢州市區 | ||
0122 | 桐廬縣 | 0411 | 嘉興市區 | 0821 | 衢江區 | ||
0127 | 淳安縣 | 0421 | 嘉善縣 | 0822 | 常山縣 | ||
0180 | 臨平區 | 0422 | 嘉善縣 | 0824 | 開化縣 | ||
0181 | 蕭山區 | 0424 | 海鹽縣 | 0825 | 龍游縣 | ||
0182 | 建德市 | 0425 | 海鹽縣 | 0881 | 江山市 | ||
0183 | 富陽區 | 0481 | 海寧市 | ||||
0184 | 余杭區 | 0485 | 海寧市 | 0901 | 定海區 | ||
0185 | 臨安區 | 0482 | 平湖市 | 0902 | 定海區 | ||
0194 | 杭州市區 | 0486 | 平湖市 | 0903 | 普陀區 | ||
0195 | 杭州市區 | 0483 | 桐鄉市 | 0921 | 岱山縣 | ||
0487 | 桐鄉市 | 0922 | 嵊泗縣 | ||||
0201 | 寧波市區 | ||||||
0206 | 北侖區 | 0501 | 湖州市區 | 1001 | 臺州市區 | ||
0211 | 鎮海區 | 0521 | 德清縣 | 1002 | 椒江區 | ||
0225 | 象山縣 | 0522 | 長興縣 | 1003 | 黃巖區 | ||
0226 | 寧海縣 | 0523 | 安吉縣 | 1004 | 路橋區 | ||
0227 | 鄞州區 | 1021 | 玉環市 | ||||
0281 | 余姚市 | 0601 | 紹興市區 | 1022 | 三門縣 | ||
0282 | 慈溪市 | 0621 | 柯橋區 | 1023 | 天臺縣 | ||
0283 | 奉化區 | 0691 | 柯橋區 | 1024 | 仙居縣 | ||
0291 | 鎮海區 | 0624 | 新昌縣 | 1081 | 溫嶺市 | ||
0681 | 諸暨市 | 1082 | 臨海市 | ||||
0301 | 溫州市區 | 0682 | 上虞區 | ||||
0302 | 鹿城區 | 0683 | 嵊州市 | 2501 | 麗水市區 | ||
0303 | 龍灣區 | 2502 | 龍泉市 | ||||
0304 | 甌海區 | 0701 | 金華市區 | 2509 | 蓮都區 | ||
0322 | 洞頭區 | 0723 | 武義縣 | 2522 | 青田縣 | ||
0324 | 永嘉縣 | 0726 | 浦江縣 | 2523 | 云和縣 | ||
0326 | 平陽縣 | 0727 | 磐安縣 | 2525 | 慶元縣 | ||
0327 | 蒼南縣 | 0781 | 蘭溪市 | 2526 | 縉云縣 | ||
0328 | 文成縣 | 0782 | 義烏市 | 2527 | 遂昌縣 | ||
0329 | 泰順縣 | 1101 | 義烏市 | 2528 | 松陽縣 | ||
0381 | 瑞安市 | 0783 | 東陽市 | 2529 | 景寧縣 | ||
0382 | 樂清市 | 0784 | 永康市 | ||||
0383 | 龍崗市 |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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