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的特征是什么?
1)法院是代表國家行使公權力的國家機關;2)法院在性質是屬于司法機關;3法院具體行使的國家權力是審判權
2、為什么說法院屬于國家機關?
首先是因為法院是由國家建立的,體現一國統治階級的意志;其次還因為法院的判決具有國家強制力;再次是因為法院的經費來源于國家財政;最后還因為法院在設置上,具有嚴密的組織體系,從中央到地方,從一般社會生活到各個專門領域,都要有法院的位置。
3、法院的種類分為幾類?
1)形式意義的法院與實質意義的法院;2)普通法院和專門法院;3)初審法院、上訴審法院和終審法院。
4、法院的發展歷史階段怎樣劃分的?
第一階段是法院的產生階段,它在時間上表現為原始社會向奴隸社會轉換的時期;第二階段是法院的初步發展階段,它在時間上大致包括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這兩個歷史時期;第三階段是法院的完善成熟階段,它始于資產階級建立資本主義國家時。
5、私力救濟的缺陷體現在哪方面?
1)私力救濟可能對統治階級構成新的挑戰;2)私力救濟不利于統治秩序的穩定;3)私力救濟可能無法實現其設立的效果。
6、奴隸社會的法院特點是什么?
1)司法和行政沒有分離,因此法院和行政機關也沒有分立;2)法院的審判帶有強烈的神權色彩;3)法院雖然作為公力救濟機關,代表國家和國王行使審判權,以解決爭議,平息糾紛,但是在具體的案件中,法院的裁判仍然保持著大量原始社會時期同態復仇的特征。
7、封建社會的法院特點是什么?
1)法院審判維護的根本利益是封建地主階級的利益,但在具體的情況下,其具體利益的指向有所不同;2)法院依然處于不獨立的狀態3法院建制比較成熟,法院系統比較穩定。
8、現代法院的特征是什么?
1)審判獨立2)審判公開3)無罪推定4)自由心證
9、我國封建法院的特點是什么?
1)法院和法官等同;2)法院和法官的審判不獨立、不完整;3)實行神明裁判。
10、封建中國與同時期歐洲法院有什么不同?
1)我國的審判權被以皇帝為首的中央政府牢牢控制;2)我國的審判權不僅僅由法院系統行使;3)我國法院受宗教影響較小。
11、法院解決糾紛的利處有什么?
1)可以通過法院的審理得到法律預先規定的結果;2)糾紛的解決過程有完整系統的法律程序作為保障,有助于對具體事實的查明和認定;3)能夠得到國家強制力的執行。
12、我國法院作用通過什么實現?
通過以下三項具體作用來實現:1)審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2)懲辦犯罪分子,解決民事糾紛,維護行政相對利益;3)教育公民忠于社會主義祖國,自覺地遵守憲法和法律。
13、我國人民法院的地位怎樣?
我國法院的地位是通過和其他國家機關的關系確定的:第一法院和人民代表大會的關系:法院的地位低于同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并接受它們的監督和制約,第二法院和其他國家機關的關系:人民法院和政府及其他國家機關是按照國家憲法和法律的規定,在各自的領域內分工合作,互相配合、協調一致地進行工作,第三法院和公安機關、檢察院的關系,人民法院在履行國家職能時,不僅要和其他國家機關相互配合,也必須互相監督,互相防止和糾正可能出現和已經出現的錯誤。
14、法院橫向組織體系的劃分意義是什么?
1)有利于司法的專業化;2)有利于法院職能的充分行使;3)有利于與國家立法體例相適應。
15、法院橫向組織體系是怎樣分類的?
1)司法法院和憲法法院;2)普通法院和專門法院;3)民事法院和刑事法院
16、法院縱向組織體系的劃分意義是什么?
1)為上訴制度和復審制度提供保障;2)通過上級法院對下級法院的審判進行監督,保證法律實施的統一性;3)保障審判公正,減少錯誤發生;4)對不同級別法院的審判職能進行區分,以便準確地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更好地解決糾紛和形成政策。5)方便當事人訴訟
17、法院縱向組織體系的幾種分類?
1)單一制法院體系和雙軌制法院體系;2)初審法院系統、上訴法院系統和終審法院
18、中級法院審理的案件包括什么?
1)法律、法令規定由它管轄的第一審案件;2)基層人民法院移送審判的第一審案件;3)對基層人民法院判決和裁定的上訴案件和抗訴案件;4)人民檢察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出的抗訴案件
19、高級法院審理的案件包括什么?
1)法律、法令規定由它管轄的第一審案件;2)下級人民法院移送審判的第一審案件;3)對下級人民法院判決和裁定的上訴案件和抗訴案件;4)人民檢察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出的抗訴案件
20、最高法院審理的案件包括什么?
1)具有全國影響的重大案件;2)對高級人民法院、專門人民法院判決和裁定的上訴案件和抗訴案件;3)最高人民檢察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出的抗訴案件;4)法律、法令規定由它管轄的和它認為應當由自己審判的第一審案件
21、我國法院組織體系的特點是什么?
1)法院設置集中單一;2)普通法院占據主體地位;3)沒有設立憲法法院
22、獨任庭審理的案件包括什么?
1)第一審刑事自訴案件和其他輕微的刑事案件;2)基層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審理的簡單民事案件;3)除選民資格案件以外的適用特別程序審理的簡單案件
23、必須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的有什么?
選民名單案件和重大疑難的非訟案件、上訴和抗訴案件
24、審判委員會的任務是什么?
1)總結審判經驗,2)討論重大疑難案件3)討論其他和審判工作有關的問題
25、審判委員會的工作原則是什么?
1)審判委員會會議由院長主持,需要提交會議討論的事項也由院長提交;2)會議必須由超過半數以上的委員出席,決議必須經全體委員過半數以上通過,記錄由參加會議全體委員簽名;3)同級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可以列席會議,但無表決權
26、我國法官任職條件是什么?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年滿23周歲;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4)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良好的品行;5)身體健康;6)高等院校法律專業畢業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專業畢業具有專業知識,工作滿2年的;或者獲得法律專業學士學位,工作滿1年的;但獲得法律專業碩士學位、法律專業博士學位的,可以不受限制;7)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不得擔任法官
27、輔助人員包括哪些?
1)書記員;2)執行員;3)法醫;4)其他人員
28、審判權的根本屬性是什么?
1)審判權是一項國家權力;2)審判權是一項法定權力;3)審判權是一項判斷權力
29、為什么說審判權是一項國家權力?
1)國家通過制定各種法律,為審判權的行使提供標尺;2)國家通過選任和培訓法官,為審判權的行使提供主體;3)國家通過財政撥款,為審判權的行使提供物質保障;4)國家通過軍隊、警察等暴力機構,為審判權的行使提供強制力和執行力
聲明:
(一)由于考試政策等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本網站所提供的考試信息僅供參考,請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二)本網站在文章內容來源出處標注為其他平臺的稿件均為轉載稿,免費轉載出于非商業性學習目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您對內容、版權等問題存在異議請與本站聯系,我們會及時進行處理解決。
相關推薦
2022年浙江自考薪酬管理模擬題及答案:第3章
08-122023年4月浙江自考犯罪學(一)模擬試題及答案匯總(上)
03-162023年4月浙江自考《馬克思主義原理》模擬試題十六
11-222023年4月浙江自考《公共關系學》模擬試題四十七
12-102023年10月浙江自考《中國近現代史綱要》模擬題5.9
06-252022浙江自考《中國近代史綱要》考前預測題及答案(6)
07-192023年10月浙江自考《中國近現代史綱要》模擬試題5.3
06-082024年4月浙江自考《英語(二)》模擬練習題28
01-162023年浙江自考《國際法》模擬題:第5章
03-062023年4月浙江自考《企業文化》模擬試題四十
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