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浙江省自考本科考生在符合主考院校規定的學位證申請條件后,可以向主考院校申請獲得學士學位,以下是小編總結的具體流程。
一、學位證申請方式
申請學士學位的考生所學專業的主干課程平均成績必須達到主考院校要求,并通過學位英語考試。主考院校對學位授予有自己的規定,具體要求請咨詢主考院校。
二、學位證申請流程
1、高等教育浙江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符合學士學位審批條件,在發畢業證的同時(一般3月初)向當地教育考試院或自學考試辦公室提出申請,填寫學士學位表一式2份,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張。
2、市考試院或浙江自考辦對申請人檔案材料(包括本科畢業生鑒定表、畢業論文原件及論文成績單)和畢業生填寫的學士學位評定表進行審定,無誤后,于3月底報省考試院。
3、省考試院整理匯總各市地申報的學士學位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合格者將考生檔案材料與學土學位名冊于每年4月推薦給有授予權的主考學校。
4、6月底主考學校學士學位主管部門和學術委員會按要求對申請學位者逐個評審,評審合格,授予學士學位,未通過者不再補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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