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浙江自考通常在2月、8月受理成績轉出申請,凡是想要將課程成績轉到外省的考生,應在指定時間內完成申報手續。注意,考生需要拿到外省考籍后,再辦理轉出手續。若系統判定考生處于不可轉出成績的狀態,是無法通過審核的。一起來看看2023上半年浙江自考轉出申請條件及時間吧。
一、2023上半年浙江自考轉出申請條件:
1、考生應當在外省參加自學考試,獲得一門課程的合格成績,取得轉入地考籍。
2、違反有關考試管理規定被停考或者延遲畢業期間,不得轉出。
3、已經取得某專業全部課程合格成績的考生,只能在浙江自考辦辦理畢業手續,不得轉出。
4、免考課程成績、實踐環節考核成績、畢業論文成績,不得轉出。
5、辦理浙江自考轉入手續未滿一年的,不得轉出。
6、在浙江自考轉入手續未辦理完結之前,轉出地應保持考生的在籍狀態。
二、2023上半年浙江自考轉出申請時間:2月21-28日
1、信息查驗及更正時間:2月21-28日(28日16:30截止)
2、轉出辦理時間:2月21-28日(0:00-24:00)
詳細的申報流程可以查看《2023年上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際轉考(轉出)辦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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