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違紀考生處理公告
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3號)第二十五條規定,現將2023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中所認定的違紀考生準考證號、違紀行為以及相應的擬處理意見公告如下。考生如對所認定的違紀行為存在異議,可在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本院陳述和申辯。公告期滿后,本院將依法作出正式處理決定。聯系電話:0574-87320287
寧波市教育考試院
2023年3月16日
寧波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違紀考生名單
準考證號 | 科目 | 違紀行為 | 處理依據 | 擬處理意見 |
330223111005581 | 101-綜合素質(幼兒園) | 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的 | 《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第五條第三項、第九條 | 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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