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關于開考自學考試消防工程(專升本)專業的通知
各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委員會,中國人民警察大學:
為滿足我省消防工程領域從業人員學歷提升需求,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設置實施細則>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專業清單>的通知》(教職成廳〔2018〕1號)精神,結合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布局及社會經濟發展需要,經研究,決定在我省開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消防工程(專升本)專業。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考對象及開考時間
消防工程(專升本)專業面向社會開考,首次考試時間為2023年4月。具體報考規定和畢業要求按照專業考試計劃執行(見附件)。
二、職責分工
(一)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在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領導下,負責制定專業考試計劃、課程考試大綱,審定教材,組織命題、制卷、考試實施、評卷、考籍管理,公布考試成績和審發畢業證書等工作,并對助學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二)中國人民警察大學為主考學校,參與制定專業考試計劃、課程考試大綱、命題、評卷,并負責實踐環節考核、畢業環節考核以及在畢業證書上副署、授予符合條件學生的學位等工作。關于課程助學、實踐性環節考核、畢業論文(設計)及學位授予等情況考生可咨詢中國人民警察大學自學考試辦公室。聯系電話:0316-2068193、0316-2068987。
(三)各市招生考試機構在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委員會領導下,負責組織本地考試以及管理考生的考籍檔案等工作。
三、其他事項
(一)收費標準嚴格按照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財政廳《關于明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1〕472號)執行。
(二)考試課程和考試時間的具體安排,詳見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屆時公布的報考文件。
(三)各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委員會、中國人民警察大學按照相關規定做好專業開考相關工作。
附件:消防工程(專升本)專業考試計劃
山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
2022年9月21日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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