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教育局、公安局,各軍分區(警備區)司令部,濟源市人武部,各有關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辦公室:
根據國家教育部、軍委政治工作部和國防動員部《關于做好2017年招收定向培養士官試點工作的通知》(軍動〔2017〕64號)要求,今年河南省繼續擔負依托地方普通高等學校為部隊定向培養士官招生任務。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計劃
在國家核定的29所地方高校2017年高職(專科)層次招生計劃內,為陸軍、海軍、空軍、火箭軍、戰略支援部隊、聯合參謀部、裝備發展部、國防動員部、武警、消防等單位招收定向培養士官1545人(見
二、報考條件
報考定向培養士官的考生須為2017年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普通高中畢業生,年齡不超過20周歲(199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其政治、身體條件按照征集義務兵的規定執行。
三、招生辦法
定向培養士官的招生,納入全省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實施,執行現行專科提前批錄取政策。
(一)宣傳報名。
有意報考定向培養士官的考生須于7月9日8時至7月13日18時,登錄省招辦網站(http://www.heao.gov.cn)填報志愿,填寫相應高?!爸闭惺抗偕睂I。
( 二)政治考核。政治考核時間為6月30日至7月10日。有意報考定向培養士官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到戶籍所在地縣(市、區)人民武裝部填寫打印《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定向培養)》(以下簡稱《政治考核表》,此表用A4型紙正反雙面印制)。政治考核結論有異議的,縣(市、區)人民武裝部應當組織復議,不合格的不參加體檢、面試。
(三)體格檢查和面試。體檢、面試時間為7月18日至21日,地點設在河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鄭東新校區(地址:鄭州市鄭開大道與文明路交叉口向北700米路東)。
7月17日,志愿報考定向培養士官的考生登錄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網查詢參加體檢面試的最低分數控制線,達到最低分數控制線的考生,下載打印《定向培養士官招生面試表》(以下簡稱《面試表》,此表用A4型紙單面印制,見
體檢、面試結果現場告知考生,考生對結果存有異議,可現場申請復議,復議結論為最終結論。未參加面試、體檢或結論為不合格的考生不再參加定向培養士官招生錄取。7月25日,考生可登錄河南省陽光高考信息平臺(http://gaokao.haedu.gov.cn)自行查詢體檢總結論。
(四)錄取。省招生辦依據政治考核、體格檢查和面試合格的考生名單,按照招生高校提調檔比例要求(順序志愿投檔的,控制在120%以內;平行志愿投檔的,控制在105%以內),向有關高校順序投檔,由有關高校擇優錄取,按規定發放錄取通知書。同等條件下,中共黨員、軍人子女、烈士子女優先錄取。 當志愿上線考生數量不足時,8月8日8時至18時,省招生辦從體格檢查、政治考核、面試合格的上線考生中補征志愿錄取。
四、聯合培養
定向培養士官學制3年,畢業后取得大專學歷。前2.5學年的全部課程由高校負責,招收部隊根據需要對接指導教學;后0.5學年為入伍實習期,由招收部隊負責,實習完成后由高校辦理畢業手續。
(一)教學管理??忌谛W習期間,院校和招收部隊共同抓好考生的學習、教育和訓練。(二)淘汰。定向培養對象在校學習期間,因身體原因不宜入伍的,由高校根據情況調整到其他班次學習;因個人原因,未完成在校課程、考試不合格,或者拒絕入伍經教育無效,以及違反校規校紀受處分,或者觸犯法律的,按照所在高校學籍管理規定予以處理。(三)畢業。入伍實習合格、符合有關高校畢業要求者準予畢業,畢業時不返回高校,由高校直接辦理畢業相關手續。實習不合格,無法勝任士官崗位的,撤銷其檔案中入伍材料,返回原高校,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五、入伍辦理
培養對象完成高校前2.5學年的課程且修滿規定學分,于第3學年的12月份參加身體復檢和政治復查,身體健康、政治合格,無慢性病、精神病、癔癥、癲癇、心理障礙和殘疾等功能性障礙和器質性病變的,由兵役機關辦理招收士官入伍手續。交接報到工作于12月20日開始,12月30日前完成,入伍時間從當年12月1日起算。體格檢查時弄虛作假故意自我淘汰者,按照拒絕入伍處理。培養對象入伍后,在部隊訓練指導機構完成入伍訓練和崗前專業培訓,有關工作納入大單位年度軍事訓練計劃統一組織實施。
六、任命和待遇
培養對象畢業后,由所在部隊按照規定權限下達士官任職命令,時間統一為當年7月1日,其軍銜等級和工資檔次,比照同期入學從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確定。下達士官命令后執行現役士官的工資標準,享受現役士官的相關待遇。培養對象批準服現役后首次授予軍銜前,按照義務兵新兵標準發放津貼。
定向培養士官試點工作的未盡事宜,按照《直招規定》辦理。
定向培養士官招生咨詢電話:0371-68101616,定向培養士官政策咨詢電話:0371-81671800。
2. 《定向培養直招士官招生面試表》
3. 《體檢、面試工作日程安排表》 河南省教育廳 河南省公安廳
河南省軍區司令部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