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招生辦公室關于印發《河南省2009年普通高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實施辦法》的通知
各省轄市招生辦公室、各重點擴權縣(市)招生辦公室,有關普通高校:
根據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對口招收2009年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進入普通高等學校學習的通知》( 教學[2009] 272號)精神,我辦制定了《河南省2009年普通高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的實施 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一、報名
普通高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包括普通中專、中等幼兒師范學校、成人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 中、技工學校)具有計算機初級以上等級證書(教育、人力資源等部門具有資質的考證機構頒發的由教育 部考試中心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印制的證書)的應屆畢業生(以下簡稱“對口招生”),報名工作由 省轄市、重點擴權縣(市)招辦負責統一安排。考生報名手續由所在學校統一組織辦理,報名資格審查和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由所在學校負責。報名所在省轄市或縣(區)招辦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復核。
考生(不含煤炭企業優秀青年)照顧對象、照顧條件、照顧標準及報名時的審查工作按普通高考的規 定執行。
考生須認真填寫《河南省2009年普通高校對口招生考生信息采集表》(
1、河南省2009年普通高校對口招生考生信息采集表
2、考生申請成績復核數據庫結構
3、河南省2009年普通高校對口招生報考情況及試卷用量統計表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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