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省轄市招生辦,各重點擴權縣(市)招生辦,有關高等學校:
為了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提前單獨招生工作,我辦根據教育部有關精神,結合本省實際,制定了《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提前單獨招生工作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現印發給你們,并就河南省2007年普通高等學校提前單獨招生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普通高等學校提前單獨招生是國家的一項特殊招生政策,各級招生部門、有關高等學校和中學(中等職業學校)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在提前單獨招生的選拔和錄取過程中,按照《實施辦法》有關規定,責任落實到人,嚴格資格審查,嚴格錄取程序,嚴肅工作紀律,遵守申報時間,確保2007年普通高等學校提前單獨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程序規范。
二、招生院校要以辦好人民滿意的招生工作為宗旨,嚴格按照《教育部關于高等學校招生實施陽光工程的通知》(教學[2005]4號)要求,優化招生服務,強化招生各環節的管理,及時在學校網站上公布招生簡章,公示考試成績和錄取名單,使提前單獨招生工作公開透明。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三、招生院校要嚴格按照《實施辦法》的有關要求,將本校制定的招生簡章、招生范圍和要求以及考生成績信息、錄取信息按照教育部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信息管理工作》(教學司[2005]13號)有關信息管理及數據庫結構,及時、準確、完整、規范地報送我辦,并于6月1日前,攜帶錄取規則、文化考試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和錄取新生名冊(統一用B4四層壓感紙打印,我辦留兩份存檔)到我辦辦理錄取審批備案手續,或委托相關部門代為辦理。逾期未辦理手續的院校,則視為該校2007年不在河南省進行提前單獨招生,由此產生的招生遺留問題,由院校負責處理。
四、本省高校在外省提前單獨招生,必須按教育部規定,報生源所在省級招生部門批準后執行。
五、有關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在推薦考生參加普通高校提前單獨招生考試人選時,要做到計劃公開、推薦人選公開、錄取名單公開,被高校提前單獨招生錄取的學生名單必須在校內張榜公示兩周以上。
六、各級招生辦對在2007年報名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提前單獨招生的專業按照《實施辦法》做好考生的高考報名信息采集工作。
七、省招辦在“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網站”上公示提前單獨招生院校報送備案的擬錄取考生名單,接受社會監督。發現不符合條件者,隨時取消其錄取資格,所造成的遺留問題由招生院校負責。對合格考生的錄取審批工作省招辦將在全國普通高等學校錄取工作開始前辦理。
河南省招生辦聯系地址:鄭州市農業路11號,郵編450002,電子郵件地址:TQDZ@ heao.com.cn.
二OO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提前單獨招生工作實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