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省轄市招生委員會、教育局、公安局:
現將《教育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05]13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河南省實際,提出以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切實提高對普通高考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的認識。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是河南省社會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社會廣為關注的熱點問題之一。它事關廣大考生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事關教育的公平公正,事關社會的和諧穩定。近幾年,在普通高考報名工作中,發現有個別地方和中學為片面追求升學率,違反考生在戶籍所在地報考的規定,到外地外校拉生源報考問題;有持他人身份證件報考、持同一身份證件異地重復報考,試圖進行“替考”、“陪考”等考場作弊問題;有臨時變動考生民族成份、年齡等與高考有關的戶口身份內容,以便獲取高考政策性照顧及其它報考條件問題;有高二學生、高校在校生冒充應屆高中畢業生或往屆生、同等學力者,利用虛假材料騙取報考資格問題等。2006年普通高考報名工作即將開始,各級招生委員會、教育行政部門和公安機關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相互配合,齊抓共管,把普通高考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工作做實做細,真正從報考源頭上防范招生考試舞弊行為。
二、進一步規范普通高考考生報名辦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總結河南省多年經驗,2006年河南省統一要求: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要憑身份證或第二代臨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會考證在戶口所在縣(市、區)報名,也可在以上證件齊全的前提下,憑教育部門出具的中學學籍證明在中學所在縣(市、區)報名;中等職業學校(包括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應屆畢業生憑身份證或第二代臨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學生證在戶口所在縣(市、區)報名,也可在以上證件齊全的前提下憑教育部門出具的學籍證明在學校所在縣(市、區)報名;往屆的普通高中畢業生和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憑身份證或第二代臨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一律在戶口所在縣(市、區)報名;同等學歷者憑身份證、戶口簿、同等學歷證明(經省轄市招辦審核的)一律在戶口所在縣(市、區)報名。
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報考“對口”升學,由學校在當地縣(市、區)招辦集體辦理報名手續。本省優秀應屆??飘厴I生推薦報考“專升本”,按河南省文件規定審查資格,由學校在屬地省轄市招辦集體辦理報名手續。
三、嚴格少數民族考生戶口身份和報考資格審查。少數民族考生報名時,應出具本人及父母身份證和戶口簿,縣(市、區)招辦、報名點指定專人審查,簽字負責。少數民族考生名單必須公示,接受社會監督??h招辦和中學要張榜公示,省市兩級招辦在網上公示。公示內容包括考生姓名、民族、所在中學等基本信息??h(市、區)和報考點的張榜公示時間從河南省報名截止日期第二天起,不少于一周,公示期滿后,公示結果由報考點、縣招辦負責人簽字確認報省轄市招辦。省招辦在“河南省招生考試信息網”公示專欄公示,公示時間從河南省報名信息匯總后到錄取結束。各級公示期間都要同時公布本級和上級招辦舉報電話,指定專人接聽和記錄,發現的問題,必須及時查處。
考生身份證、戶口簿登記為少數民族,但未經公示者不得按少數民族考生錄取。公示后發現資格弄虛作假的考生,取消報名、考試或錄取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忌矸葑C和戶口簿登記時間為河南省報名截止日期以后者不得作為少數民族考生報名。
四、各級招辦和中學要切實負起對普通高考考生資格審查工作的責任。要嚴格按照國家普通高考有關政策規定,認真制訂報名工作細則和報名信息采集工作方案,采用多種形式廣泛宣傳2006年普通高考報名工作規定辦法,利用多種方式對考生進行誠信高考教育,每個考生均須簽訂《誠信高考承諾書》。各級招辦和各學校要實行報名工作崗位責任制和信息確認制,明確報名工作人員崗位職責,堅持誰負責、誰簽字,對考生提供的每個證件每項信息都要嚴格審查,認真把關。要求考生對報名信息簽字確認,以對其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對弄虛作假騙取報考資格、照顧條件的考生,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其當年的考試和錄取資格。對幫助考生出具虛假材料和在考生資格審查中循私舞弊的有關責任人,要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高二學生、高校在校生騙取報考資格的,由學校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直至開除學籍;對組織、縱容高二學生、高校在校生報考的人員,由所在單位給予行政處分。
五、各地公安機關要積極協助做好普通高考考生的身份審查工作。普通高考考生報名期間,各基層派出所要優先安排對考生的戶口身份核查辦理工作。對與考生參加高考有關的戶口遷移和內容變更,特別是少數民族等內容的變更要嚴格把關,規范辦理程序,堵塞管理漏洞,誰簽字誰負責。對各級招辦和學校提出的考生戶口身份核查事宜,要認真負責,及時處理。對偽造戶口身份證件的違法犯罪案件,要發現一起,嚴肅查處一起。各地要把協助做好普通高考考生的身份審查工作列入省轄市、縣(市、區)公安機關專項督察,并自覺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