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多選題
1.在大氣和外層空間的環境保護方面主要的國際條約有(ABCDE)
A.1979年《長程越境大氣污染日內瓦公約》
B.1985年《保護臭氧層的維也納公約》
C.1987年《關于消減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公約》
D.1992年《氣候變化框架公約》
E.1967年《外層空間公約》
2.以下關于船舶污染管轄權的說法中正確的有(ABD)
A.在領海范圍內沿海國可以自由的適用其內國法行使管轄權
B.對專屬經濟區內船舶污染的管轄權要由沿海國通過立法取得
C.沿海國在專屬經濟區內單獨享有強制執行權
D.港口國有權調查和檢控發生在任何海域的違法排污行為
E.當港口國和船旗國的管轄權發生沖突時,港口國在所有案件中享有優先管轄權
沿海國對船舶污染的管轄權
在內陸水域諸如港口,沿海國可以自由適用其國內法律和確定外國船舶進入港口的條件。在領海范圍內,沿海國享有主權,從而可以自由適用其國內法。
沿海國對專屬經濟區的管轄權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一項主要創新。
沿海國在專屬經濟區范圍內并不獨享強制執行權。
港品國和船旗國發生沖突時,《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只賦予船旗國在所有案件中有優先管轄權。
3.以下關于海洋污染民事責任的說法正確的有(ACDE)
A.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的所有國家,確定海洋污染的民事責任原則是污染者付費原則
B.1969年《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要求船舶承運人承擔所造成的民事責任
C.1969年《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確定的責任是嚴格責任,但不是絕對責任
D.1971年成立的國際油污損害賠償公約的目的在于向受害者在基金的責任限度內提供充分和足夠的賠償
E.1969年《責任公約》和《賠償公約》只適用于油輪所產生的油污
海洋污染的民事責任。在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的所有國家,確定海洋污染的民事責任的原則是污染者付費原則。這原則是為了確保治理污染的成本是由污染者自付,而非由公用機構承擔。
由油污產生的油污民事責任:《責任公約》、《賠償公約》。
有關油污的民事責任的規定和其他污染責任的規定相比較有以下一些區別,其中最重要的是責任的分配和賠償成本的分配。
《責任公約》及《賠償公約》只適用于油輪所產生的油污,并不適用于其他類型的船舶。
4.目前調整由船舶產生的油污民事責任的公約主要是(AB)
A.《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
B.《關于設立油污損害賠償基金的公約》
C.《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D.《馬波爾公約》
E.《倫敦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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