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回避:指辦理公證的公證員遇有法律規定應當回避的事項時,自覺主動地退出對該公證事項的辦理。
申請回避:指當事人有權依據法律規定申請某個或某幾個公證員不參加承辦本人的公證事項。
便民原則:指公證工作要一切從為了群眾和便利當事人出發,深入實際,深入群眾,及時、準確、認真、負責地辦好公證事務。
客觀公證原則:即公證機構和公證人員在辦理公證證明時首先要審查其內容是否真實可靠,是否符合實際情況,這是辦理公證的前提和基礎,是整個公證業務的出發點、立足點和置信點,是辦理公證的靈魂和核心
保密原則:是公證人員對其在公證活動中所接觸的國家秘密或當事人的秘密不得泄露的原則.是公證人員必須遵循的一項基本原則.該原則是由公證工作的本質屬性及其基本特征決定。
簽證:指一國國內或駐外國的主管機關,在本國人或外國人出入國境時,在其所持的證件上辦理簽注、蓋印手續,表示準其出入境的一種活動。
公證機構的執業區域:指國家法律規范劃定的,公證機構執行職務的地域范圍。
公證機構的執業區域制度:指每一個公證機構,應當在法定區域范圍內執行職務,不得在規定區域范圍以外執行職務的制度。
公證管轄是指公證機構之間辦理公證事務的分工和權限。
公證的地域管轄是按照一定的地域劃分公證處之間辦理公證事務的權限,即各公證處在以地域為標準劃分公證事務的權限上的分工。
協商管轄是指申請辦理同一公證事項的若干當事人,在兩個以上公證處都有管轄權的情況下,可協商議定由其中一個公證處管轄;或者若干當事人協商不成時,享有管轄的各個公證處之間互相協商議定,由其中一個公證處管轄,該公證處應此而行使管轄權。
指定管轄是指由司法行政機關決定某一公證事項由某一公證處管轄。
確定管轄是指法律規定,由省級司法行政機關確定的直轄市、省轄市公證處與該市所轄區、縣公證處之間的管轄權限劃分。
特定管轄是指依照國際管理和國際條約、雙邊協議以及國內法律規定,對特定地域或特殊情況下的公證事項,由公證處以外的特定機關、組織或公民代行使國家公證權,代行使公證職能的管轄
公證程序:是公證機構和公證當事人依照法律、法規實施公證行為、辦理公證事項時必須遵守的步驟和規則,是公證法的核心。
公證的普通程序:即一般程序,是公證機構和公證當事人在辦理一般公證事務時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所適用的公證程序,包括公證申請與受理、審查、出具公證書
受理:指公證機構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交的公證申請表進行審查,并決定開始辦理公證的行為。
公證復議是指公證處的本級司法行政機關或司法行政機關的上一級機關,依據當事人的申請,按照法定的程序,對公證處或司法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公證活動決定的合理性與合法性進行審查,作出復議決定的活動。
公證申訴是指申請公證的當事人,對公證機構出具的公證書和有關公證的決定不服,向司法行政機關提請復核,并由受理機構作出決定的活動。
訴訟調解:是指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實、分清是非和當事人自愿的基礎上,依據國家的法律和政策,通過說明教育,達成調解協議,使糾紛達到圓滿解決的活動。
法定推定證據:是指法律明確規定,當確認某一事實存在時,就應當據以假定另一事實的存在,而這種被推定的事實不需加以證明。
聲明:
(一)由于考試政策等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本網站所提供的考試信息僅供參考,請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二)本網站在文章內容來源出處標注為其他平臺的稿件均為轉載稿,免費轉載出于非商業性學習目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您對內容、版權等問題存在異議請與本站聯系,我們會及時進行處理解決。
相關推薦
2023年4月浙江自考犯罪學(一)模擬試題及答案匯總(上)
03-162023年4月浙江自考《勞動法》模擬題3
02-062023年4月浙江自考《現代漢語言》章節試題:文字
02-202023年4月浙江自考《漢字學概論》重點試題及答案
02-212022年浙江自考《農業經濟學》模擬題:多選題(5)
09-132023年4月浙江自考《農業經濟與管理》模擬試題及答案(6)
02-202022浙江自考《中國近代史綱要》考前預測題及答案(6)
07-192022年10月浙江自考《西方社會學理論》模擬試題二十四
11-042023年4月浙江自考《企業文化》模擬試題四十
02-09浙江自考《心理學》模擬試題及答案一
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