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精品一区二区x88av_日韩三级av高清片_亚洲日本久久_丝袜亚洲另类丝袜在线

浙江自考網

咨詢熱線

15700080354 (點擊在線咨詢)
您現在的位置:浙江自考網>自考模擬題 > 正文
自考攻略

2023年浙江自考《法理學》模擬題匯總(下)

時間:2023-03-07 14:14:05 作者:儲老師

自考助學 以下自考模擬題均由浙江自考網整理并發布,考生想要了解更多關于浙江自考報名、考試、成績查詢、畢業、歷年真題、常見問答等相關信息請關注浙江自考網。

簡述法律關系的特征

答:法律關系是在法律規范調整社會關系的過程中所形成的人們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系。法律關系具有如下特征:

一、法律關系是法律調整的社會關系。

法律規范的存在是法律關系形成的前提。任何一種具體的法律關系都是以相應的法律規范的存在為前提的。如果沒有某種法律規范的存在,就不會產生相應的法律關系。因為正是法律規范規定了法律關系的主體和客體、法律關系主體的權利義務以及法律關系產生、變更和消失的條件(法律事實)。當某種法律事實出現時,主體之間就以客體為中介形成某種法律關系,享有權利或義務。

二、法律關系是由國家強制力保障的社會關系。

由于法律關系是由法所調整或創設的社會關系,因而與一般社會關系不同,法律關系是由國家強制力保障的社會關系。任何個人或組織未經另一方主體同意,均不得任意地變更或廢除法律關系的內容,不得侵犯另一方的權利或不履行應盡的義務。法律關系的任何一方如果無理拒絕或遲延履行義務,另一方有權請求國家有關機關責令對方履行義務或承擔由于未履行義務而產生的法律責任。

三、法律關系是特定法律主體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系。

簡述公民和法人在權利能力方面的區別。

答:公民的權利能力可以從不同角度進行分類。首先,根據享有權利能力的主體范圍不同,可以分為一般權利能力和特殊權利能力。前者又稱基本的權利能力,是一國所有公民均具有的權利能力,它是任何人取得公民法律資格的基本條件,不能被任意剝奪或解除。后者是公民在特定條件下具有的法律資格。這種資格并不是每個公民都享有,只授予某些特定的法律關系主體。如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的資格,就是特殊的權利能力。其次,按照法律部門的不同,可以分為民事權利能力、政治權利能力、行政權利能力、勞動權利能力、訴訟權利能力等。法人的權利能力沒有上述的類別,所以與公民的權利能力不同。

簡述公民和法人在行為能力方面的區別

答:公民的行為能力是公民的意識能力在法律上的反映。確定公民有無行為能力,其標準有二:一是能否認識自己行為的性質、意義和后果;二是能否控制自己的行為并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法人組織也具有行為能力,但與公民的行為能力不同。表現有二:第一,公民的行為能力有完全與不完全之分,而法人的行為能力總是有限的,由其成立宗旨和業務范圍所決定。第二,公民的行為能力和權利能力并不是同時存在的。也就是說,公民具有權利能力卻不一定同時具有行為能力,公民喪失行為能力也并不意味著喪失權利能力。與此不同,法人的行為能力和權利能力卻是同時產生和同時消滅的。法人一經依法成立,就同時具有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法人一經依法撤銷,其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就同時消滅。

。。簡述法律關系客體的特征

答:法律關系客體是法律關系主體之間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對象,是構成法律關系的要素之一。

它具有三個最低限度的特征:第一,客觀性。法律關系客體應當是客觀存在之物。當然,這里所說的客觀存在之物,不僅包括以一定物理形態存在的可見的物,如土地、房屋、汽車,也包括不以物質形態存在、但為社會成員普遍承認的利益,如名譽、榮譽。第二,可控性。法律關系客體應當是人類可以控制或利用之物。只有人類能夠控制的東西才適宜由法律調整,才可以成為主體的權利和義務作用的對象。當然,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人類今天不能控制的東西將來可能會變成可以控制的東西。例如,月球上的土地目前不成為合同法律關系的客體,但不能說它永遠也不能成為合同法律關系的客體。第三,有用性。法律關系客體是為主體所需要、對主體有用之物。正是因為它是有用之物,會成為人們爭奪的對象,才需要法律對之進行調整,明確其歸屬。

試論法律關系的種類及其分類的意義。

答:法律關系是在法律規范調整社會關系的過程中所形成的人們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系。根據不同的標準和認識角度可以對法律關系作不同的分類。

一、根據法律關系發生的方式,可以分為調整性法律關系與創設性法律關系。

調整性法律關系的特點是,在法律規范調整之前已經存在著某種社會關系,法律規范的調整只是給它披上法律的外衣,使之成為法律關系,例如,父母子女關系、買賣關系。創設性法津關系的特點是,在法律規范產生之前某種社會關系并不存在,法律規范作用于社會生活后才出現該種社會關系,并使之成為法律關系,例如,破產法律關系。這一分類表明,法不僅具有調整和維護現存社會關系的“事后”作用,而且還具有預測和創造新型社會關系的“事先”作用。

二、按照法律主體在法律關系中的地位不同,可以分為縱向法律關系和橫向法律關系。

縱向(隸屬)的法律關系是指在不平等的法律主體之間所建立的權力服從關系(舊法學稱“特別權力關系”)。其特點是,法律主體處于不平等的地位;法律主體之間的權利與義務具有強制性,既不能隨意轉讓,也不能任意放棄。橫向法律關系是指平權法律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其特點在于,法律主體的地位是平等的,權利和義務的內容具有一定程度的任意性,如民事財產關系、民事訴訟之原、被告關系等。

如何正確理解確定性概念和不確定性概念。

答:按概念的確定性程度不同可以將法律概念分為確定性概念和不確定性概念。確定性法律概念是外延、內涵相對確定的法律概念,不確定性法律概念是外延與內涵相對不確定的法律概念。當然,確定性是一個程度問題,“確定性”、“不確定性”這些詞本身是相對的,因此,確定性法律概念與不確定性法律概念的區分也是相對的。一個不確定的法律概念通過立法或法律解釋或法律適用而確定起來;由于發生了新的事物,一個原本確定的法律概念也可能不確定起來。當然,這種不確定經過法官的解釋又取得了新的確定性。確定性法律概念的解釋不允許自由裁量,只能依法而釋;不確定法律概念在運用時需要法官或執法者自由裁量。

簡述法律規則的特點。

:在法律諸要素中,與法律原則相比,法律規則具有三大特點:①微觀的指導性,即在規則所覆蓋的相對有限的事實范圍內,可以指導人們的行為;②可操作性較強,只要一個具體案件符合規則設定的事實狀態,執法人員可直接適用該規則,一般公民也可較容易地依據規則選擇自己的行為方式;③確定性程度較高,與原則相比,法律規則的確定性程度要高得多,這個確定性包括它的內容相對明確與恒定,它的效力也較為清楚明確。

簡述法律規則分類的意義。

答:對法律規則進行分類具有重要理論和實務意義。從理論上講,對法律規則的分類有利于對法律規則進行研究、編排,使其形成一個有機的協調的體系;從法律實務上講,有利于對法律規則的理解,確定其效力等級、適用范圍等等

簡述法律原則的功能。

答:法律原則是法律規則所不能替代的,它的功能主要表現為以下三個方面:①為法律規則和概念提供基礎或出發點,對法律的制定具有指導意義,對理解法律規則也有指導意義。②直接作為審判的依據。許多法律原則可直接作為斷案依據,這些原則的作用與規則無異。③法律原則可以作為疑難案件的斷案依據,以糾正嚴格執行實在法可能帶來的不公。當某一案件的特殊事實導致適用原有規則不公正時,法律原則可作為斷案依據。

論述法律概念的功能。

答:法律概念對于法律的運作與法學研究具有重要意義。具體來講,法律概念具有三大功能:

①表達功能,法律概念及概念間的連接使法律得以表達,無概念的法律是難以相像的;同時,法律概念也是表達訴狀、答辯狀、司法判決等法律文書的重要工具。

②認識功能,法律概念使人們得以認識和理解法律,不借助法律概念,人們便無法認識法律的內容,難以進行法律交流,更無法在此基礎上進行法律實踐活動。

③提高法律合理化程度的功能。豐富的、明確的法律概念可以提高法律的明確化程度和專業化程度,使法律成為專門的工具,使法律工作成為獨立的職業。

論述法律規則的邏輯結構。

從表面上看,似乎法律概念不如法律規則和原則重要,其實不然。由于法律概念的不同,同一法律規則可能表達不同的含義;而表面上不同的法律規則或者原則,其含義則可能是相同的。

答: 法律規則通常由嚴密的邏輯結構。對法律規則的邏輯結構的分析,法學界有不同的看法,主要有三要素說和二要素說。

三要素說是占主導地位的學說。主要內容是:法律規則由假定、處理、制裁三部分構成。假定是法律規則中指出適用這一規則的前提、條件或情況的部分;處理是法律規則中具體要求人們做什么或禁止人們做什么的那一部分;制裁是法律規則中指出行為要承擔的法律后果的部分。三要素說雖然傳之久遠,但由于內在的缺陷而在近年逐漸被相當一部分人放棄。人們對三要素說的批評集中在三個方面:一是制裁只是法律的否定性結果,而否定性結果只是法律結果中的一種,在邏輯上有以偏概全之嫌;二是如果將肯定性或獎勵性的結果也包括在內,則與中文“制裁”一詞的含義相差甚遠;三是“處理”一詞的含義也與中文“處理”的本義不合。

二要素說是上世紀90年代在批評三要素說的基礎上興起的一種新的學說。二要素說將法律規則的結構分為行為模式、法律后果兩部分。行為模式是指法律規則中規定人們可以行為、應該行為、不得行為的行為方式,它可以是課以義務的,也可以是授權的。法律后果是指規則中指示可能的法律結果或法律反應的部分。

結合馬克思“沒有無義務的權利,也沒有無權利的義務”來論述權利和義務的關系。

簡述法律責任的構成。

答:法律責任的構成是指認定法律責任時所必須考慮的條件的因素。我們將法律責任的構成概括為責任主體、違法行為或違約行為、損害結果、因果關系、主觀過錯等五方面。

責任主體是指因違反法律、違約或法律規定的事由而承擔法律責任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

違法行為或違約行為包括作為和不作為兩類。作為是指人的積極的身體活動。直接做了法律所禁止或合同所不允許的事自然要導致法律責任。不作為是指人的消極的身體活動,行為人在能夠履行自己應盡義務的情況下不履行該義務。

損害結果是指違法行為或違約行為侵犯他人或社會的權利和利益所造成的損失和傷害,包括實際損害、喪失所得利益及預期可得利益。損害結果可以因而具有侵害性、確定性。

因果關系是違法行為或違約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的必然聯系。因果關系是一種引起與被引起的關系,即一現象的出現是由于先前存在的另一現象而引起的,則這兩個現象之間就具有因果關系。因果關系是歸責的基礎和前提,是認定法律責任的基本依據。

主觀過錯是指行為人實施違法行為或違約行為時的主觀心理狀態。

簡述法律責任的實現方式。

答:法律責任的實現方式,是指承擔或追究法律責任的具體形式,包括懲罰、補償、強制等三種。

(一)懲罰

懲罰即法律制裁,是國家通過強制對責任主體的人身、財產和精神實施制裁的責任方式。懲罰是最嚴厲的法律責任實現方式。懲罰主要針對人身進行,國家使用強制力對責任主體的人身、精神施加痛苦,限制或剝奪其財產,使責任主體受到壓力、損失和道德非難,從而起到報復、預防和矯正的作用,平衡社會關系,實現社會的有序發展。懲罰(法律制裁)具體包括以下種類:

1.民事制裁,是指依照民事法律規定對責任主體依其所應承擔的民事法律責任而實施的強制措施。民事制裁通常由侵權或違約引起,主要內容包括在國家的強制下支付違約金或賠償等。

2.行政制裁,是指依照行政法律規定對責任主體依其所應承擔的行政法律責任而實施的強制措施,包括行政處罰和行政處分。

3.刑事制裁,是指依照刑事法律規定對責任主體依其所應承擔的刑事法律責任而實施的強制措施,通常稱刑罰制裁。這是一種最嚴厲的制裁。

4.違憲制裁,是指依照憲法的規定對責任主體依其所應承擔的違憲責任而實施的一種強制措施。

(二)補償

補償是通過國家強制力或當事人要求責任主體以作為或不作為形式彌補或賠償所造成損失的責任方式。補償包括防止性的補償、回復性的補償、補救性的補償等不同性能的責任方式。

在我國,補償主要包括民事補償和國家賠償兩類。

(三)強制

強制是指國家通過強制力迫使不履行義務的責任主體履行義務的責任方式。

簡述在我國的法律規定和法律事件中免責的條件和方式。

答:在我國的法律規定和法律實踐中,免責的條件和方式可以分為:

(1)時效免責。即違法者在其違法行為發生一定期限后不再承擔強制性法律責任。

(2)不訴免責。即所謂“告訴才處理”、“不告不理”。

(3)自首、立功免責。即對那些違法之后有立功表現的人,免除其部分或全部法律責任。

(4)補救免責,即對于那些實施違法行為,造成一定損害,但在國家機關歸責之前采取及時補救措施的人,免除其部分或全部責任。這種免責的理由是違法者在歸責之間已經超前履行了第二性義務。

(5)協議免責或意定免責。即基于雙方當事人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的協商同意的免責,即所謂“私了”。

(6)自助免責。自助免責是對自助行為所引起的法律責任的減輕或免除。所謂自助行為是指權利人為保護自己的權利,在情事緊迫而又不能及時請求國家機關予以救助的情況下,對他人的財產或自由施加扣押、拘束或其他相應措施,而為法律或社會公共道德所認可的行為。

(7)人道主義免責。權利是以權利相對人即義務人的實際履行能力為限度的。在權利相對人沒有能力履行責任或全部責任的情況下,有關的國家機關或權利主體可以出于人道主義考慮免除或部分免除有責主體的法律責任。

簡述法律責任的本質屬性

答:我們認為,法律責任的本質屬性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首先,法律責任是居于統治地位的階級或社會集團運用法律標準對行為給予的否定性評價。這種評價的直接目的在于為法律制裁提供法律上的前提,其根本目的則在于消除或減少濫用權利和不履行義務的行為,從而使占統治地位的階級或社會集團的利益和興趣在秩序的狀態下最大限度地得到實現。

其次,法律責任是自由意志支配下的行為所引起的合乎邏輯的不利法律后果。從法律范疇的邏輯聯系上看,典型意義的法律責任(即違法責任和違約責任),總是與行為的內在方面和外在方面聯結在一起的。根據“自由意味著責任”這樣一條倫理學原則,那些在自由意志支配下的行為,如果其內在方面有過錯,其外在方面以作為或不作為的方式對其他個人的和社會的正當利益造成了損害,那么,按照法律邏輯,行為人就必須對此承擔責任。在此意義上,法律責任就是直接由違法行為所引起的不利法律后果。

最后,法律責任也是社會為了維護自身的生存條件而強制性地分配給某些社會成員的一種負擔。

法律責任的實質是國家對違反法定義務、超越法定權利界限或濫用權利的違法行為所作的法律上的否定性評價和譴責,是國家強制違法者做出一定行為或禁止其做出一定行為,從而補救受到侵害的合法權益,恢復被破壞的法律關系(社會關系)和法律秩序(社會秩序)的手段,在這種意義上,法律責任也是一種糾惡或糾錯的機制。

論述法律責任的認定和歸結。

答:法律責任的認定和歸結是指對因違法行為、違約行為或法律規定而引起的法律責任,進行判斷、認定、追究、歸結以及減緩和免除的活動。法律責任的認定和歸結是由國家特設或授權的專門機關依照法定程序進行的。

歸責,即法律責任的歸結,是指國家機關或其他社會組織根據法律規定,依照法定程序判斷、認定、歸結和執行法律責任的活動。

簡述法律責任的實現方式。

答:法律責任的實現方式,是指承擔或追究法律責任的具體形式,包括懲罰、補償、強制等三種。

(一)懲罰

懲罰即法律制裁,是國家通過強制對責任主體的人身、財產和精神實施制裁的責任方式。懲罰是最嚴厲的法律責任實現方式。懲罰主要針對人身進行,國家使用強制力對責任主體的人身、精神施加痛苦,限制或剝奪其財產,使責任主體受到壓力、損失和道德非難,從而起到報復、預防和矯正的作用,平衡社會關系,實現社會的有序發展。懲罰(法律制裁)具體包括以下種類:

1.民事制裁,是指依照民事法律規定對責任主體依其所應承擔的民事法律責任而實施的強制措施。民事制裁通常由侵權或違約引起,主要內容包括在國家的強制下支付違約金或賠償等。

2.行政制裁,是指依照行政法律規定對責任主體依其所應承擔的行政法律責任而實施的強制措施,包括行政處罰和行政處分。

3.刑事制裁,是指依照刑事法律規定對責任主體依其所應承擔的刑事法律責任而實施的強制措施,通常稱刑罰制裁。這是一種最嚴厲的制裁。

4.違憲制裁,是指依照憲法的規定對責任主體依其所應承擔的違憲責任而實施的一種強制措施。

(二)補償

補償是通過國家強制力或當事人要求責任主體以作為或不作為形式彌補或賠償所造成損失的責任方式。補償包括防止性的補償、回復性的補償、補救性的補償等不同性能的責任方式。

在我國,補償主要包括民事補償和國家賠償兩類。

(三)強制

強制是指國家通過強制力迫使不履行義務的責任主體履行義務的責任方式。

簡述在我國的法律規定和法律事件中免責的條件和方式。

答:在我國的法律規定和法律實踐中,免責的條件和方式可以分為:

(1)時效免責。即違法者在其違法行為發生一定期限后不再承擔強制性法律責任。

(2)不訴免責。即所謂“告訴才處理”、“不告不理”。

(3)自首、立功免責。即對那些違法之后有立功表現的人,免除其部分或全部法律責任。

(4)補救免責,即對于那些實施違法行為,造成一定損害,但在國家機關歸責之前采取及時補救措施的人,免除其部分或全部責任。這種免責的理由是違法者在歸責之間已經超前履行了第二性義務。

(5)協議免責或意定免責。即基于雙方當事人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的協商同意的免責,即所謂“私了”。

(6)自助免責。自助免責是對自助行為所引起的法律責任的減輕或免除。所謂自助行為是指權利人為保護自己的權利,在情事緊迫而又不能及時請求國家機關予以救助的情況下,對他人的財產或自由施加扣押、拘束或其他相應措施,而為法律或社會公共道德所認可的行為。

(7)人道主義免責。權利是以權利相對人即義務人的實際履行能力為限度的。在權利相對人沒有能力履行責任或全部責任的情況下,有關的國家機關或權利主體可以出于人道主義考慮免除或部分免除有責主體的法律責任。

簡述法律責任的本質屬性

答:我們認為,法律責任的本質屬性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首先,法律責任是居于統治地位的階級或社會集團運用法律標準對行為給予的否定性評價。這種評價的直接目的在于為法律制裁提供法律上的前提,其根本目的則在于消除或減少濫用權利和不履行義務的行為,從而使占統治地位的階級或社會集團的利益和興趣在秩序的狀態下最大限度地得到實現。

其次,法律責任是自由意志支配下的行為所引起的合乎邏輯的不利法律后果。從法律范疇的邏輯聯系上看,典型意義的法律責任(即違法責任和違約責任),總是與行為的內在方面和外在方面聯結在一起的。根據“自由意味著責任”這樣一條倫理學原則,那些在自由意志支配下的行為,如果其內在方面有過錯,其外在方面以作為或不作為的方式對其他個人的和社會的正當利益造成了損害,那么,按照法律邏輯,行為人就必須對此承擔責任。在此意義上,法律責任就是直接由違法行為所引起的不利法律后果。

最后,法律責任也是社會為了維護自身的生存條件而強制性地分配給某些社會成員的一種負擔。

法律責任的實質是國家對違反法定義務、超越法定權利界限或濫用權利的違法行為所作的法律上的否定性評價和譴責,是國家強制違法者做出一定行為或禁止其做出一定行為,從而補救受到侵害的合法權益,恢復被破壞的法律關系(社會關系)和法律秩序(社會秩序)的手段,在這種意義上,法律責任也是一種糾惡或糾錯的機制。

論述法律責任的認定和歸結。

答:法律責任的認定和歸結是指對因違法行為、違約行為或法律規定而引起的法律責任,進行判斷、認定、追究、歸結以及減緩和免除的活動。法律責任的認定和歸結是由國家特設或授權的專門機關依照法定程序進行的。

歸責,即法律責任的歸結,是指國家機關或其他社會組織根據法律規定,依照法定程序判斷、認定、歸結和執行法律責任的活動。

聲明:

(一)由于考試政策等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本網站所提供的考試信息僅供參考,請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二)本網站在文章內容來源出處標注為其他平臺的稿件均為轉載稿,免費轉載出于非商業性學習目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您對內容、版權等問題存在異議請與本站聯系,我們會及時進行處理解決。

報名提醒

【考試時間:4月12-13日】

浙江自考服務中心

  • 微信公眾號
  • 考生交流群
  • 微信公眾號 掃一掃加關注微信公眾號

    與考生自由互動、并且能直接與專業老師進行交流解答。

  • 考生交流群 掃一掃加入微信交流群

    與考生自由互動、并且能直接與專業老師進行交流解答。

主站蜘蛛池模板: 南通市| 太白县| 尚义县| 饶河县| 贵定县| 麟游县| 东山县| 沈丘县| 望江县| 天门市| 肇源县| 当雄县| 邓州市| 金华市| 汉阴县| 寻乌县| 泸水县| 承德县| 宣化县| 顺昌县| 无为县| 宜章县| 兴仁县| 淳化县| 炉霍县| 金沙县| 米脂县| 竹北市| 大余县| 通城县| 龙山县| 沛县| 桓台县| 伊金霍洛旗| 金门县| 长子县| 赤峰市| 元阳县| 湖南省| 盐源县| 青浦区|

關注公眾號

回復“免費資料”領取復習資料

微信公眾號

微信公眾號

微信公眾號

微信交流群

<<點擊收起

在線咨詢

在線咨詢

APP

APP
下載

man
聯系
微信
wxlogo
掃描
二維碼
反饋建議
反饋
建議
回到頂部
回到
頂部
app
微信客服
 微信公眾號